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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与江安县人民政府签订《江安县2020年(第二批)四面山镇、夕佳山镇、阳春镇、怡乐镇等9个镇13个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由公司负责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由江安县人民政府按23.77万元/亩单价回购。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取得全部指标证书,形成节余指标951.2858亩,回购总价款为22,612.06万元。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累计收到回购款4,960万元,尚有17,652.06万元以及按原协议约定已产生逾期付款违约金未支付。为妥善解决回购款支付问题,公司与江安县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对剩余款项的支付安排、融资成本分担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重新约定。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债务重组方名称:江安县人民政府

  2、企业类型:国家机关

  3、办公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竹都大道东段1号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的债务重组人为公司项目业主,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债务重组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债务重组方案

  1、重组涉及的债权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为上述原协议项下尚未支付17,652.06万元回购款。

  2、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为妥善解决回购款支付问题,公司与江安县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对剩余款项的支付安排、融资成本分担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重新约定。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江安县人民政府在2025年10月15日前安排节余指标回购款人民币14,000万元支付给公司,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3,652.06万元在2026年6月底前根据后续资金安排分期分批支付完成;公司让利于江安县人民政府910万元(以年利率6.5%的1年期资金成本计算),在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3,652.06万元中扣除910万元,即江安县人民政府只支付公司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2,742.06万元。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安县人民政府

  乙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2021年2月甲乙双方签订的《江安县2020年(第二批)四面山镇、夕佳山镇、阳春镇、怡乐镇等9个镇13个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项目已于2022年10月竣工,并完成省厅终验。为妥善解决节余指标回购款支付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支付情况

  根据原协议,项目共形成节余指标951.2858亩,节余指标回购款合计人民币22,612.06万元。截至2025年9月底,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节余指标回购款4,960万元,尚余节余指标回购款17,652.06万元未支付。

  (二)约定事项

  1、支付安排。由甲方在2025年10月15日前安排节余指标回购款人民币14,000万元支付乙方,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为3,652.06万元,由甲方在2026年6月底前根据后续资金安排分期分批支付完成。

  2、为促成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14,000万元回购款,乙方愿意让利于甲方910万元(以年利率6.5%的1年期资金成本计算),在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中3,652.06万元扣除910万元,即甲方只支付乙方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2,742.06万元。

  3、违约金处理。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免除甲方全部违约责任。其中,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按约定安排节余指标回购款人民币14,000万元支付乙方,乙方同意免除原协议签署的全部违约金;若2026年6月底前甲方按约定支付剩余节余指标回购款为2,742.06万元,则不再计算后期违约金。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旨在加速资金回笼,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虽然公司需承担部分融资成本并豁免相关违约金,但通过确定性的支付安排,可显著提升资金回收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本次债务重组顺利实施,公司将产生债务重组收益490万元(该笔债权原值为14,000万元,已计提坏账1,400万元,账面价值12,600万元,本次重组后可回收金额13,090万元,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确认为重组收益),以上事项预计增加公司本期税前利润49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安县2020年(第二批)四面山镇、夕佳山镇、阳春镇、怡乐镇等9个镇13个增减挂钩项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5-04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晓晴女士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江安县人民政府就《江安县2020年(第二批)四面山镇、夕佳山镇、阳春镇、怡乐镇等9个镇13个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项下未支付节余指标回购款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实施债务重组。本次债务重组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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