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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D28版)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14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撤销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治理制度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平衡和理顺企业内部监督制衡关系,提升企业决策、运行效率,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和监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监事会或监事职责统筹整合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相关监督职责。公司现任监事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

  二、 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及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情况拟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6月13日,公司已经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8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025年6月6日,公司已经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1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公开发行的“华特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转股股数为1,261股,较前次注册资本变动后新增转股900股,本次拟增加股本9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综上本次合计减少注册资本18.81万元,减少股本18.81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49.302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030.4921万元,公司股本由12,049.3021万股变更为12,030.4921万股。

  三、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监事会改革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及董事会决策效率,拟将董事会席位由现行7名扩充至8名,新增1名职工董事,职工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结合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情况详见附件一(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除章程修订对照表相关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条款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或递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同时,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合并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合并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原《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更名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合并为《重大交易决策制度》;原《承诺管理制度》更名为《承诺管理细则》;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合并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原《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更名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合并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治理制度中,第1-9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部分制度具体内容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一: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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