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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告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9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满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0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84)。

  (四)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6)及相关公告。

  (五)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2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99)。

  (八)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刘兴胜先生授予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其他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九)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6)。

  (十)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刘兴胜先生授予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9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74,910股。

  2、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公司依据本次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实施绩效考评,根据个人绩效考评分值,2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90%、85%,因此,作废前述2名激励对象本期不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90股。

  综上,本次作废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375,0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本次归属相关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山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89,859,5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791,00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刘兴胜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因其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张雪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雪峰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0、《关于激励对象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关于激励对象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2议案名称:《关于激励对象刘兴胜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6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7、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8、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01、4.02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01、4.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兴胜、田野、延绥斌、李小宁、侯栋、宋涛、宁波宁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新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吉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其他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3、特别决议议案: 1、2、3、4、5、6.01、6.0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鑫、安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40,616 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共计43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40,616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5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996万股的4.9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61.1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0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0.25%。

  (3)授予价格:44.26元/股。

  (4)激励人数: 523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同的授予对象适用不同的归属期。

  ①A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具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②B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具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共三个会计年度,B类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共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1)对于A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上述“战略增长业务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战略增长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业务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

  2、公司在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本次资产收购项目已在实施中,因此,“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已充分考虑本次收购事项对该业务的影响。故,上述“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指标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的收入金额保持一致。

  2)对于B类激励对象,各会计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上述“战略增长业务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战略增长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业务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指标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线”的对外交易收入数据为准。

  2、公司在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本次资产收购项目已在实施中,因此,“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已充分考虑本次收购事项对该业务的影响。故,上述“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指标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汽车应用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的收入金额保持一致。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对于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公司依据本次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实施绩效考评,根据个人绩效考评分值得出个人层面归属比例(S)。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股数。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W)×个人层面归属比例(S)。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9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满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0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84)。

  (4)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6)及相关公告。

  (5)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2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99)。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刘兴胜先生授予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其他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9)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6)。

  (10)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刘兴胜先生授予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说明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0,616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3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刘兴胜先生、叶一萍女士、张雪峰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A类激励对象与B类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4日,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3日。

  2、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23名,其中有9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4,910股作废失效;根据个人绩效考评分值,2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90%、85%,因此,作废前述2名激励对象本期不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90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合计43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1,040,616 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430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其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40,616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10月14日。

  (二)归属数量:1,040,616股。

  (三)归属人数:430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44.2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注:1、首次授予两类激励对象存在人员重合的情况。

  2、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含32名外籍员工,其姓名及国籍如下: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归属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认为:93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归属的43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李小宁先生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李小宁先生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兴胜先生、侯栋先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前述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归属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依法办理本次归属相关手续。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宋涛持有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4,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3%;李小宁持有公司股份112,891股(其中股权激励归属1,680股,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56%;田野持有公司股份101,200股(其中股权激励归属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6%。上述股份除特殊说明来源外,其余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宋涛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15,185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30,37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38%;李小宁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5,391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50%;田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5,3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82%。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的变化,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的变化,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9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兴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共计43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40,616股。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兴胜先生、张雪峰女士、叶一萍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75,000股。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兴胜先生、张雪峰女士、叶一萍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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