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和制定的部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乐康先生、张方砚先生、郭王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王玉女士、罗丽红女士、王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女士、罗丽红女士、王宝森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王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另行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乐康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曾任先科深飞激光光学系统有限公司工程师;国微科技办公室主任,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2003年10月创立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乐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22,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4%,通过控股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710,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632,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王乐康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王乐康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方砚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广州市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和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9月加入公司,曾任工程师、主管、工程质量部经理,现任铜陵碁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方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方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郭王洁女士: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加入公司,曾任市场营销部销售文员、总经理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行政中心档案部主管等;201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王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2,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王洁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女士: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创智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罗丽红女士: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讲师职称。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化工机械系团委政治辅导员、建筑学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调研员;现已退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丽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宝森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现任艺朝艺夕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宝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11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
至2025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0日(9:30-12: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11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11层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83981
传真:0755-26051849
邮箱:ir@chinaasic.com
联系人:郭王洁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合伙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利集团、领益智造、华灿光电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强,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木林森、明微电子、广合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庆涛,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明微电子、广合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鲍灵姬,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安科生物、万朗磁塑、井松智能、伊戈尔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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