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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刻度暨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45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6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披露了《浙江自然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15,730股(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10月13日,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15,7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从9,450,000股减少至8,034,3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7%减少至5.68%,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75%减少至65.7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夏昕烨持股数占比0.00126%,上表保留两位小数。

  由于原《浙江自然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因其中对“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中的“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况填写缺少一致行动关系人:上海扬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雨帆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九麟投资有限公司、夏昕烨及相关数据,现在已在此按实际情况做出修改并更正。此次减持计划及减实际实施过程中不涉及上海扬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雨帆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九麟投资有限公司、夏昕烨。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次减持中不通过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行减持,并如实履行。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减持比例为0.99998%,未超过1%,上表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股东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10月13日,天台瑞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15,700股,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75%降至65.75%,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整数倍。

  

  注:

  1.夏昕烨持股数占比0.00126%,上表保留两位小数。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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