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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0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改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改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后过渡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后过渡期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0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实施

  股权改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增资扩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股东会通知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11)。

  2、本次交易存在先决条件未得以满足或未被豁免、投资方未及时支付交易款项、相关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EM”)通过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EM江苏”)和全资孙公司NEW HORIZ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NEW HORIZON”)持有PT INDONESIA QINGMEI ENERGY MATERIALS(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目标公司在印尼已建成年产5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产能,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更好地进入全球市场,推动公司产品快速进入美欧市场,同时降低公司资本开支,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目标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上游印尼当地镍矿商伙伴、下游市场合作伙伴、全球投资者等战略投资者,详见公司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全资下属公司为应对全球性挑战而进行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改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改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GEM江苏、NEW HORIZON和Eternal Oasis 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中文名:永恒绿洲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绿洲”)或其指定的共同控制下的关联方(以下简称“指定关联方”,“永恒绿洲”与“指定关联方”以下合称为“永恒绿洲”)、PT MERDEKA ENERGI UTAMA(以下简称“MDK”)&PT BINTANG DELAPAN HARMONI(以下简称“BDH”,“MDK”与“BDH”统称为“上游镍矿合作伙伴”)、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LEE DONGCHE&LEE SUNGHWAN以及LEE YEANSOO(以下简称“李氏家族”)&DAISY PARTNERS CO., LTD.(以下简称“DAISY PARTNERS”,与“李氏家族”统称为“韩国投资人”)(“蔚蓝锂芯”与“韩国投资人”统称为“下游合作伙伴”)、DPP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DPP”)&天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南建筑”)(“天南建筑”与“DPP”统称为“其它投资人”)、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特”)与目标公司共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以对价股份及认购股份的形式发行新普通股,组合各方在资源、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优势力量,实施资本多元化,以联盟的力量,构建以应对全球关税贸易战之挑战并满足美欧市场需要的镍资源下游产业链,促进目标公司以全产业链全球最低生产成本为目标,提升其产品在全球市场销售的竞争力。

  本次增资扩股前,公司通过GEM江苏、NEW HORIZON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通过GEM江苏、NEW HORIZON合计持有目标公司29.59%的股权,永恒绿洲将持有目标公司32.52%的股权,MDK将持有目标公司11.16%的股权,BDH将持有目标公司8.93%的股权,蔚蓝锂芯将持有目标公司5.95%的股权,LEE DONGCHE将持有目标公司1.49%的股权,LEE SUNGHWAN将持有目标公司0.44%的股权,LEE YEANSOO将持有目标公司0.30%的股权,DAISY PARTNERS将持有目标公司2.23%的股权,DPP将持有目标公司2.98%的股权,天南建筑将持有目标公司2.98%的股权,格林特将持有目标公司1.43%的股权。本次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格林特是基于鼓励公司相关人员出海奋斗,并建立全球竞争力的出海团队的目标而设立的,是公司核心技术与管理团队所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格林特的有限合伙人张坤先生、蒋淼先生、彭亚光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宋巍先生、王毅先生、许鹏云先生、吕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格林特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扩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改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永恒绿洲香港投资有限公司(Eternal Oasis 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10,926港币

  董事:LAM KWING CHUEN

  注册地址:Room 1903, 19/F, Lee Garden One, 33 Hyson Avenu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主营业务:无经营范围限制

  股权结构:NewGreen Holding Limited持有永恒绿洲30.75%的股权,Green Pulse Innovations Holding Limited持有永恒绿洲69.25%的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该公司于2025年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其控股股东于2025年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其控股股东的股东为自然人THEN FONG FAT。

  永恒绿洲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永恒绿洲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PT MERDEKA ENERGI UTAMA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印尼矿业上市公司PT Merdeka Battery Materials的下属企业)

  成立日期:2024年4月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印尼盾

  董事:James Nicholas

  注册地址:Treasury Tower 69th Floor, District 8, SCBD Lot 28, Senayan, Kebayoran Baru, South Jakarta, DKI Jakarta

  主营业务:控股公司业务活动(印尼标准行业分类KBLI编号64200),该类别包括控股公司的业务活动,即此类公司控制其子公司资产且其核心业务为持有这些子公司的所有权。控股公司不参与子公司的业务活动,其活动包括为企业并购提供顾问服务与谈判支持。其他管理咨询活动(KBLI编号70209),该类别涵盖针对企业及其他组织管理问题的咨询、指导和运营支持服务,比如战略与组织规划、财务决策、营销目标与政策、人力资源规划与实践政策、调度与生产控制规划等。前述商业服务可涉及以下领域:各类管理职能的咨询指导与运营支持、农学家与农业经济学家提供的农业领域管理咨询、会计方法与流程设计、成本会计方案制定、预算支出监控流程构建、企业与社区服务的规划组织与效率监督咨询、基础设施投资研究服务等等。

  股权结构:PT Merdeka Battery Materials 持有MDK 99%的股权,PT Merdeka Industri Mineral 持有MDK 1%的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8,723,640美元、总负债2,444美元、净资产18,721,196美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85,121美元。

  MDK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MDK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PT BINTANG DELAPAN HARMONI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114,000万印尼盾

  董事:Boby Tejakusuma

  注册地址:Rukan Grand Puri Niaga Jl. Puri Kencana Blok K6 no.3E, RT.11/RW.7, Kembangan Selatan, Kembangan, Kota Jakarta Barat, Daerah Khusus Ibukota Jakarta 11610

  主营业务:矿业投资

  股权结构:PT Panca Metta 持有BDH 40%的股权,PT Victorindo Investama Surya Artha 持有BDH 30%的股权,PT Bintang Delapan Lestari 持有BDH 30%的股权。

  BDH于2025年成立,无2024年财务数据。其最大股东PT Panca Metta最近一年财务数据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5,340亿印尼盾,总负债3,090亿印尼盾,净资产12,250亿印尼盾;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7,610亿印尼盾,净利润1,658亿印尼盾。

  经查询,BDH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BDH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9月30日

  注册资本:115,204.6537万元

  法定代表人:CHEN KAI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新泾中路10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池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CHEN KAI直接持有绿伟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昌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绿伟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蔚蓝锂芯12.80%的股权,昌正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蔚蓝锂芯5.52%的股权,CHEN KAI直接持有蔚蓝锂芯0.40%的股权,因此,CHEN KAI直接或间接持有蔚蓝锂芯18.73%的股权,为蔚蓝锂芯的实控人。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1,881.87万元、总负债406,085.07万元、净资产725,796.80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675,619.99万元、净利润54,357.40万元。

  蔚蓝锂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蔚蓝锂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LEE DONGCHE

  国籍:韩国

  护照号:M40824498

  地址:Yangcheongsongdae-gil 116, Ochang-eup, Cheongwon-gu,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LEE DONGCHE为韩国ECOPRO CO., LTD.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LEE DONGCHE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LEE SUNGHWAN

  国籍:韩国

  护照号:M925X5271

  地址:Gomurae-ro 35, Seocho-gu, Seoul

  LEE SUNGHWAN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LEE SUNGHWAN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LEE YEANSOO

  国籍:韩国

  护照号:M927V7521

  地址:Seochojungang-ro 220, Seocho-gu, Seoul

  LEE YEANSOO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LEE YEANSOO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DAISY PARTNERS CO., LTD.

  企业性质:株式会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7月26日

  注册资本:70,000万韩元

  法定代表人:Cho Hyungun

  公司地址:Nonhyeon-ro 79, Seocho-gu, Seoul

  股权结构:LEE SUNGHWAN持有DAISY PARTNERS 30%的股权,LEE YEANSOO持有DAISY PARTNERS 30%的股权,LEE DONGCHE持有DAISY PARTNERS 20%的股权,KIM AE HEE持有DAISY PARTNERS 20%的股权。

  主营业务:房地产业,服务业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917,534,246,123 韩元、总负债468,205,986,777 韩元、净资产449,328,259,346 韩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650,000 韩元、净利润-24,597,505,874 韩元。

  DAISY PARTNERS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DAISY PARTNERS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DPP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 LIMITED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7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港币

  董事:THEN FONG FAT

  注册地址:Unit 903C,9/F.,Cameron Commercial Centre,458-468 Hennessy Road,Causeway Bay,Hong Kong

  主营业务:国际贸易

  股权结构:PT DUTA PERSADA PEMBANGUNAN持有香港DPP 100%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该公司于2025年成立,尚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DPP的控股股东PT DUTA PERSADA PEMBANGUNAN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2,216,696.48印尼盾、总负债35,000,000印尼盾、净资产-2,783,303.52印尼盾;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0印尼盾、净利润-2,783,303.52印尼盾。

  DPP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DPP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天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0港币

  法定代表人:王爱华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火炭穗禾路1号丰利工业中心16楼24室

  主营业务:建筑、装饰、装修、制作与安装、水电、园林绿化、钢结结构制作与公路建筑工程。水电、建材用料设备采购进出品贸易。

  股权结构:王爱华持股100%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0元、总负债0元、净资产0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天南建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天南建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3年6月20日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耀江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3-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 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格林特的有限合伙人张坤先生、蒋淼先生、彭亚光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宋巍先生、王毅先生、许鹏云先生、吕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格林特为公司关联法人。

  股权结构:彭亚光持有格林特9%的股权,王毅持有格林特6%的股权,张坤、蒋淼、宋巍分别持有格林特2%的股权,吕志、许鹏云分别持有格林特1.5%的股权,余耀江持有格林特1%的股权,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格林特75%的股权。

  格林特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995,673.96元,总负债8,000,000.00元,净资产-4,326.04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511.74元。

  格林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T INDONESIA QINGMEI ENERGY MATERIALS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日

  注册资本:9,939.94万美元

  董事长:唐洲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LT. 22 UNIT A JL.MEGA  KUNINGAN BARAT 3 LOT 10, KAWASAN MEGA KUNINGAN NO 1-6, Desa/Kelurahan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Kode Pos:12950

  主要经营范围:有色基本金属制造业、电池制造业。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NEW HORIZ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因此目标公司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经查询,目标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业务情况

  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增资扩股前,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永恒绿洲、MDK以及格林特以所持有的MHP权益量作价出资,BDH、蔚蓝锂芯、LEE DONGCHE、LEE SUNGHWAN、LEE YEANSOO、DAISY PARTNERS、DPP、天南建筑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经查询,目标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署主体:

  1、 PT INDONESIA QINGMEI ENERGY MATERIALS

  2、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3、 NEW HORIZ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4、 永恒绿洲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5、 PT MERDEKA ENERGI UTAMA

  6、 PT BINTANG DELAPAN HARMONI

  7、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LEE DONGCHE、LEE SUNGHWAN、LEE YEANSOO

  9、 DAISY PARTNERS CO., LTD.

  10、 DPP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 LIMITED

  11、 天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2、 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各签署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GEM江苏与NEW HORIZON统称为“各现有股东”;LEE DONGCHE、LEE SUNGHWAN、LEE YEANSOO、DAISY PARTNERS统称为“韩国投资人”;永恒绿洲、MDK和格林特统称为“各出售方”,也可单称为“出售方”;BDH、蔚蓝锂芯、韩国投资人、DPP和天南建筑统称为“各认购方”,也可单称为“认购方”。

  (一)合作背景

  基于当前全球关税贸易战规则在中长期对未来全球行业市场格局的影响,满足美欧市场准入规则以及印尼对矿产资源下游产业发展的大趋势,GEM拟联合上下游产业链的伙伴与相关投资人—永恒绿洲、MDK&BDH、蔚蓝锂芯、韩国投资人、DPP和天南建筑等中、韩及印尼本土产业投资者,拟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以对价股份及认购股份的形式发行新普通股,组合各方在资源、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优势力量,实施资本多元化,以联盟的力量,构建以应对全球关税贸易战之挑战并满足美欧市场需要的镍资源下游产业链,促进目标公司以全产业链全球最低生产成本为目标,提升其产品在全球市场销售的竞争力。目标公司进一步承诺加强以“绿色制造”、“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为核心理念,争取达到全球最低水平的碳排放,并最终建立一个零碳生产系统,并致力把印尼定位成全球镍下游产品制造中心。

  目标公司已建成年产2万金属吨的硫酸镍晶体、3,600金属吨的硫酸钴晶体和5万吨高镍三元前驱体产线。

  (二)项目产能

  目标公司通过本协议,把永恒绿洲、MDK和格林特等发起人主体在PT MEIMING NEW ENERGY MATERIALS(以下简称“MM”)、PT GREEN ECO NICKEL(以下简称“GEN”)、PT ESG NEW ENERGY MATERIAL(以下简称“ESG”)等公司持有12,630金属吨/年的镍资源MHP产品权益与目标公司已经形成的年产2万金属吨硫酸镍晶体、3,600金属吨硫酸钴晶体和5万吨高镍三元前驱体产能进行整合,初步形成“MHP—硫酸镍晶体—高镍三元前驱体”的镍资源下游产业链,并以此为核心基础来发展。其中,永恒绿洲拥有9,105金属吨/年的镍资源MHP产品权益、MDK拥有3,125金属吨/年的镍资源MHP产品权益,以及格林特拥有400金属吨/年的镍资源MHP产品权益,合计享有12,630金属吨/年的镍资源MHP产品权益。

  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已投产年产50,000吨高镍三元前驱体产能、年产20,000金属吨的硫酸镍晶体产能、以及年产3,600金属吨的硫酸钴晶体产能;并在首次交割后拥有已运营的12,630金属吨/年的镍资源MHP产品权益。

  (三)现阶段产能的投资构成及资金来源

  1、现阶段产能所需的投资(“现阶段投资”)中,33,595.94万美元来源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即首次交割前已由GEM增加的实缴注资与二次交割后目标公司按照本协议新增发行的普通股所对应的实缴资本之和。

  现阶段投资中除注册资本以外的部分,为本项目融资资金。进一步资金应由永恒绿洲与GEM江苏牵头负责,优先以目标公司作为进一步资金的借款人,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项目融资的方式解决。

  2、现阶段产能所需的前期流动资金、建设期利息和运营期流动资金由永恒绿洲与GEM江苏牵头负责,以目标公司为借款人向银行贷款解决,各方(目标公司除外)或其关联方应按照股权比例向融资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3、现阶段产能以外的后续产能建设计划、投资金额及项目筹资计划,应由目标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订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各方(目标公司除外),并由各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后予以实施。

  (四)增资扩股

  1、首次交割

  在符合本协议所述的先决条件及其他条款及条件,及目标公司、NewGreen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NewGreen”)、GreenPulse Innovations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GreenPulse”)、MM及GEN的组织章程细则、章程性文件及股东协议(如有)的条件下:

  (1)目标公司同意于首次交割从永恒绿洲收购、而永恒绿洲以法定及实益拥有人的身份同意出售NewGreen 100%股权及GreenPulse 100%股权(连同其现时或此后所附带的所有权利)予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同意同时配发和发行对价股份予永恒绿洲,而永恒绿洲同意认购对价股份(“永恒绿洲镍权益收购”)。

  (2)目标公司同意于首次交割从格林特收购、而格林特以法定及实益拥有人的身份同意出售GEN 2%股权(连同其现时或此后所附带的所有权利)予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同意同时配发和发行对价股份予格林特,而格林特同意认购对价股份(“格林特镍权益收购”)。

  (3)目标公司同意于首次交割从MDK收购、而MDK以法定及实益拥有人的身份同意出售MM 12.5%股权(连同其现时或此后所附带的所有权利)予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同意同时配发和发行对价股份予MDK,而MDK同意认购对价股份(“MDK镍权益收购”)。

  (4)BDH、韩国投资人、DPP和天南建筑同意于首次交割以本协议规定的认购价认购、而目标公司同意配发本协议规定的认购股份予BDH、韩国投资人、DPP和天南建筑。

  2、二次交割:在符合本协议所述的先决条件及其他条款及条件,及目标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及股东协议(如有)的条件下,蔚蓝锂芯同意于二次交割以本协议规定的认购价认购、而目标公司同意配发本协议规定的认购股份予蔚蓝锂芯。

  3、目标公司同意收购不含任何产权负担的目标股份,并同意按本协议的规定以配发对价股份支付总收购价;各认购方同意认购不含任何产权负担的认购股份,并同意按本协议的规定支付总认购价。

  (五)交易对价

  1、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

  各方同意以下述各方共同认可的独立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截至2025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为准,并且进一步同意评估价值将不小于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及对应同期的美元利息,不形成目标公司的减值。

  (1)截至2025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有关目标公司净资产值的评估价值为10,200.86万美元;

  (2)截至2025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有关ESG净资产值的评估价值为48,085.31万美元;

  (3)截至2025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有关GEN净资产值的评估价值为24,039.38万美元;

  (4)截至2025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有关MM净资产值的评估价值为30,082.09万美元。

  2、镍权益的价值交易对价

  基于ESG、MM及GEN均已经投产并进入盈利阶段,ESG 拥有年产4万金属吨镍的 MHP 产能,MM 拥有年产 2.5 万金属吨镍的 MHP 产能,GEN 拥有年产2万金属吨镍的 MHP 产能。各股东的镍权益交易价以每万吨镍2.6亿美元计算(基本由每万吨2亿美元的基础投资以及24个月的美元资本回报(年资本回报率为15%))为基础,不进行实质性溢价,但是,扣除各出售方按照其持股比例在ESG、MM及GEN项目中未履行的70%筹资部分,按此原则,目标股份的总收购价由目标公司于首次交割向各出售方配发以下对价股份构成:

  

  3、认购股份的总认购价由以下各认购方根据下文形式支付的认购价构成:

  

  4、紧接首次交割后,目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GEN的18%股权、MM的23%股权、ESG的8.2%股权,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5、紧接二次交割后,各股东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情况及目标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情况具体如下:

  

  6、为满足全球关税规则以及美欧市场准入规则,中方股东(即GEM江苏、蔚蓝锂芯和格林特)依据需要进一步减少持股比例以达到全球关税规则以及美欧市场准入规则,减少的方式依据法律法规由股东协商实施。

  (六)先决条件

  1、首次交割以满足(或者各方(蔚蓝锂芯除外)以书面形式同意豁免)下述先决条件为条件:

  (1)每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之保证在作出之时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

  (2)各方(蔚蓝锂芯除外)声明和保证其已取得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3)截至首次交割日,不存在也没有任何现有或潜在的、由任何机构或个人提起的或向任何机构或个人提起的、针对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试图限制本次交易或对本次交易及/或目标公司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求;

  (4)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监事会通过决议,批准配发普通股的认购股份及对价股份、永恒绿洲镍权益收购、MDK镍权益收购、格林特镍权益收购和签署本协议以及处理与完成本协议有关的各种事宜(包括认购方认购股份);

  (5)任何政府实体均未在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发布任何命令或裁定禁止或限制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6)各方(目标公司除外)已签订股东协议(股东协议应包括形式和实质上令各方(目标公司除外)满意的条款)唯就每一方而言该协议仅在其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才生效。

  2、各方承认且尊重蔚蓝锂芯对于实施本次投资所需遵循的程序,鉴此,二次交割以满足(或者目标公司、股东、蔚蓝锂芯以书面形式同意豁免)下述先决条件为条件:

  (1)目标公司和蔚蓝锂芯在本协议项下之保证在作出之时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且,除该等就具有特定日期属性的事项做出的保证外,在二次交割日仍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

  (2)蔚蓝锂芯已取得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包括认购股份的认购)的所有批准、同意、豁免和许可,且目标公司的股东均已放弃就认购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或其他权利;

  (3)截至二次交割日,不存在也没有任何现有或潜在的、由任何机构或个人提起的或向任何机构或个人提起的、针对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试图限制本次交易或对本次交易及/或目标公司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求;

  (4)目标公司股东及监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根据协议配发蔚蓝锂芯所属部分的认购股份和签署本协议以及处理与完成本协议有关的各种事宜;

  (5)蔚蓝锂芯通过决议且(如果适用法律或者蔚蓝锂芯的章程性文件要求)蔚蓝锂芯的股东批准根据协议蔚蓝锂芯所属部分的认购股份的认购和签署本协议以及完成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各种事宜;

  (6)任何政府实体均未在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发布任何命令或裁定禁止或限制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7)各方(目标公司除外)已签订股东协议(股东协议应包括形式和实质上令各方满意的条款)。

  3、各方应尽其各自最大努力确保协议各条件在协议所提及的日期之前得到满足。

  (七)交割

  首次交割应在满足约定的所有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或者各方(蔚蓝锂芯除外)以书面形式约定的其他日期,在相关方处理协议所述事宜时约定的地点(“首次交割日”);及二次交割应在满足协议约定的所有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且不晚于2026年3月31日),或者目标公司、各股东、蔚蓝锂芯以书面形式约定的其他日期,在目标公司、蔚蓝锂芯处理协议所述事宜时约定的地点进行(“二次交割日”)。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形,不涉及本公司的直接股权转让,但因标的公司增资,公司未同比例增资,导致股权比例稀释;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原向标的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33,269.51万美元按约定期限收回;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不涉及本公司的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目标公司在印尼已建成年产5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产能,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更好地进入全球市场,推动公司产品快速进入美欧市场,同时大幅降低公司资本开支,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计划引入海外上下游合作伙伴与战略投资者等参与目标公司的增资扩股,组合资源、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优势力量,加持其业务发展,优化其股权结构,实施资本多元化,提升其全球竞争力。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目标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配置,有利于公司扩张美欧市场,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增强全球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全球战略利益。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目标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占公司合并报表比例均较小,目标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八、本次增资扩股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先决条件未得以满足或未被豁免、投资方未及时支付交易款项、相关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仍存在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加强管理,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与关联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格林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各方共同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0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后

  过渡期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增资扩股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EM”)间接持有PT INDONESIA QINGMEI ENERGY MATERIALS(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被稀释,目标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目标公司作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正常运营,通过子公司为其提供了借款,本次目标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合计33,269.51万美元,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2、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后过渡期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本次财务资助系历史原因形成,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EM”)通过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EM江苏”)和全资孙公司NEW HORIZ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NEW HORIZON”)持有PT INDONESIA QINGMEI ENERGY MATERIALS(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目标公司在印尼已建成年产5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产能,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更好地进入全球市场,推动公司产品快速进入美欧市场,同时降低公司资本开支,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目标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上游印尼当地镍矿商伙伴、下游市场合作伙伴、全球投资者等战略投资者,详见公司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全资下属公司为应对全球性挑战而进行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改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改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GEM江苏、NEW HORIZON和Eternal Oasis 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中文名:永恒绿洲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绿洲”)或其指定的共同控制下的关联方(以下简称“指定关联方”,“永恒绿洲”与“指定关联方”以下合称为“永恒绿洲”)、PT MERDEKA ENERGI UTAMA(以下简称“MDK”)&PT BINTANG DELAPAN HARMONI(以下简称“BDH”,“MDK”与“BDH”统称为“上游镍矿合作伙伴”)、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LEE DONGCHE&LEE SUNGHWAN以及LEE YEANSOO(以下简称“李氏家族”)&DAISY PARTNERS CO., LTD.(以下简称“DAISY PARTNERS”,与“李氏家族”统称为“韩国投资人”)(“蔚蓝锂芯”与“韩国投资人”统称为“下游合作伙伴”)、DPP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DPP”)&天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南建筑”)(“天南建筑”与“DPP”统称为“其它投资人”)、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特”)与目标公司共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以对价股份及认购股份的形式发行新普通股,组合各方在资源、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优势力量,实施资本多元化,以联盟的力量,构建以应对全球关税贸易战之挑战并满足美欧市场需要的镍资源下游产业链,促进目标公司以全产业链全球最低生产成本为目标,提升其产品在全球市场销售的竞争力。

  本次增资扩股前,公司通过GEM江苏、NEW HORIZON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首次交割后,公司将合计持有目标公司31.46%的股权;二次交割后,公司将合计持有目标公司29.59%的股权。本次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目标公司作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正常运营,通过子公司为其提供了借款,截止目前,公司对目标公司的借款本金为33,269.51万美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过渡期内,促使目标公司全额偿还或促使偿还欠GEM江苏及其关联方的超过GEM江苏及NEW HORIZON 应承担部分以外的未还股东贷款(包括应计利息(如有)),结束公司对目标公司过渡期的财务资助。目标公司清偿公司提供的借款前,该借款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后过渡期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财务资助系历史原因形成,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T INDONESIA QINGMEI ENERGY MATERIALS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日

  注册资本:9,939.94万美元

  董事长:唐洲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LT. 22 UNIT A JL.MEGA  KUNINGAN BARAT 3 LOT 10, KAWASAN MEGA KUNINGAN NO 1-6, Desa/Kelurahan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Kode Pos:12950

  主要经营范围:有色基本金属制造业、电池制造业。

  2、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增资扩股前,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 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4、上一会计年度对目标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除前述借款外,公司未对目标公司提供其他借款。

  5、目标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目标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的主要情况

  借款金额:33,269.51万美元

  借款用途:用于目标公司的日常运营

  借款利率:年利率不低于6%

  借款到期日:在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目标公司应全额偿还或促使偿还欠GEM江苏及其关联方的超过GEM江苏及NEW HORIZON应承担部分以外的未还股东贷款(包括应计利息(如有))。

  风险控制:目标公司的资金筹措义务由永恒绿洲与GEM江苏牵头负责,且公司副总经理唐洲先生目前担任目标公司的董事长,在其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等方面给予指导、监督意见,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因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由于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因此未要求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按同等条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将积极跟踪目标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其资金用途,敦促目标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因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针对上述借款,公司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其资金用途,敦促目标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因全资下属公司增资扩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8,869.51万美元(按照2025年10月13日汇率1美元=7.1007元人民币计算,约为人民币276,000.74万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1%,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各方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0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7日、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8,5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及2025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外,新增向关联方PT ESG New Energy Material(以下简称“ESG”)、PT GREEN ECO NICKEL(以下简称“GEN”)采购MHP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额度100,000.00万元。因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将由28,550万元增加为128,550万元,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变。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PT ESG NEW ENERGY MATERIAL

  成立时间:2023年8月24日

  董事长:BOYKE POERBAYA ABIDIN

  注册资本:18,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LT. 22 UNIT A, JL. MEGA KUNINGAN BARAT 3 LOT 10, KAWASAN MEGA KUNINGAN NO 1-6, Desa/Kelurahan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 Kode Pos: 12950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制造业 - 本组包含从事基本形状(锭、坯、板、棒、球团、块、片、锭、合金和粉末)有色金属的精炼、冶炼、合金化和铸造的企业,例如黄铜锭、铝锭、锌锭、铜锭、铅锭、黄铜坯、铝坯、黄铜板、铝板、黄铜棒、铝棒、黄铜球团、铝球团、青铜合金、镍合金、轴承金属以及稀土金属和稀土合金(15种镧系元素以及钪和钇)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ESG 14%的股权,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彭亚光先生、副总经理宋巍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在ESG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ESG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6,243,599,552.67元,净资产1,351,995,278.70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22,891,085.00元,净利润96,744,679.91元。

  履约能力分析:ESG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经查询,ESG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PT GREEN ECO NICKEL

  成立时间:2023年5月31日

  董事长:彭亚光

  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LT.22 Unit A, Jl. Mega Kuningan Barat 3

  Lot 10, Kawasan Mega Kuningan No 1-6, Desa/Kelurahan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 Kode Pos: 12950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制造业 - 本组包含从事基本形状(锭、坯、板、棒、球团、块、片、锭、合金和粉末)有色金属的精炼、冶炼、合金化和铸造的企业,例如黄铜锭、铝锭、锌锭、铜锭、铅锭、黄铜坯、铝坯、黄铜板、铝板、黄铜棒、铝棒、黄铜球团、铝球团、青铜合金、镍合金、轴承金属以及稀土金属和稀土合金(15种镧系元素以及钪和钇)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GEN 29%的股权,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彭亚光先生为GEN的董事长,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蒋淼先生为GEN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GEN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4,031,873,878.03元,净资产839,912,489.28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359,591.84元。

  履约能力分析:GEN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经查询,GE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向ESG、GEN采购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公司与ESG、GEN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及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前述关联方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采购产品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较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新增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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