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65号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4:0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会议主持人:袁汉源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0人,代表公司股份 192,609,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5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57,403,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6人,代表公司股份35,206,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0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8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公司股份87,294,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6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窦方旭律师、曹治林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943,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0%;反对6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9%;弃权40,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27,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5%;反对6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9%;弃权40,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924,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3%;反对6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6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09,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1%;反对6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0%;弃权6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94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8%;反对6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7%;弃权45,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2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2%;反对6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1%;弃权45,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934,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3%;反对6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1%;弃权51,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18,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61%;反对6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1%;弃权51,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937,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6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7%;弃权5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22,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04%;反对6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1%;弃权50,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01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10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0%;反对4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6%;弃权58,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91,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1%;反对4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9%;弃权58,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109,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3%;反对4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弃权58,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94,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0%;反对4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9%;弃权58,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107,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3%;反对4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3%;弃权58,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92,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7%;反对4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2%;弃权58,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131,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4%;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7%;弃权5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15,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6%;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5%;弃权5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13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8%;反对4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3%;弃权5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1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5%;反对4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5%;弃权5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13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8%;反对4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3%;弃权5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1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5%;反对4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5%;弃权5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7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13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5%;反对4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5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1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8%;反对4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2%;弃权5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13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5%;反对4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5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1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8%;反对4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2%;弃权5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成员,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7.01候选人:选举袁汉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233,4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1,917,8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411%。
表决结果:袁汉源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7.02候选人:选举张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
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487,5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2,171,9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22%。
表决结果:张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7.03候选人:选举张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489,9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2,174,3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49%。
表决结果:张琳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7.04候选人:选举侯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
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487,1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2,171,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17%。
表决结果:侯恩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7.05候选人:选举王毓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487,1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2,171,5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17%。
表决结果:王毓亮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7.06候选人:选举吴文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
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487,2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2,171,6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18%。
表决结果:吴文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8.《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成员,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8.01候选人:选举王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
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488,9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2,173,3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37%。
表决结果:王超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8.02候选人: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
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488,8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2,173,2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36%。
表决结果:李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8.03候选人:选举郭文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
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497,9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2,182,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41%。
表决结果:郭文捷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窦方旭 曹治林
3.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66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袁汉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局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新当选董事充分协商,一致推选袁汉源先生(简历附后)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主席,推选张平先生、张琳女士(简历附后)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副主席。任期均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经过充分协商,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局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简历附后),具体如下:
(一)董事局战略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袁汉源先生
委 员:张平先生、张琳女士、侯恩先生、郭文捷先生
(二)董事局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郭文捷先生
委 员:袁汉源先生、李伟先生
(三)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郭文捷先生
委 员:张琳女士、王超女士
(四)董事局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郭文捷先生
委 员:王超女士、王毓亮先生
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局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提名、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袁汉源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袁汉源先生提名、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冯卫平先生、闫凯先生、陈宏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袁秋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提名、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闫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一致;同意聘任刘少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附:
袁汉源先生简历
袁汉源先生,1962年4月生,香港永久居民,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华南纺织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汉华(香港)企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万裕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局董事,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局主席,本公司总裁,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叶万源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新加坡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主席、总裁,明德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董事长,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袁汉源先生是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其本人通过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6,910,140股,其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6,100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汉源先生分别于2023年5月、2024年2月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3年10月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平先生简历
张平先生,1970年10月生,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在职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陕西烟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科员、综合部经理、业务二部经理,陕西烟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专职副站长(正处级)兼人事处副处长。现任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副主席。
截至目前,张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琳女士简历
张琳女士,1977年12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历任深圳市天宝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昆明市官渡区邦尼成长艺术培训学校校长,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连续多年获得优秀高管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副主席,公司全资子集团公司明德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侯恩先生简历
侯恩先生,1970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监,陕西好猫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
截至目前,侯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毓亮先生简历
王毓亮先生,1961年9月生,大专学历。历任香港恒隆银行及远东银行、香港华基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高级主任,香港陶比集团会计部主管,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现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助理总裁,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陕西万裕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
截至目前,王毓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王毓亮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单位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和陕西万裕实业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毓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文锋先生简历
吴文锋先生,1977年5月生,大专学历。历任深圳中油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主管、经理,万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部长,万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现任万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
截至目前,吴文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吴文锋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单位万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文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超女士简历
王超女士,1973年3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财税专业),中共党员。历任陕西省行政学院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陕西发展研究所教授,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伟先生简历
李伟先生,1966年11月生,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昆明金龙饭店副总经理,昆明阳光高尔夫俱乐部总经理,香港南岭化工(证券代码:0663)执行董事兼CEO,联创投资有限公司CEO,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香港同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郭文捷先生简历
郭文捷先生,1968年12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金融审计处、商贸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行政财务部企业管理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境外审计处副处长、社保审计处副处长、财政审计处副处长、法规处正处级审计员、法规处二级调研员、法规审理处一级调研员,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郭文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文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冯卫平先生简历
冯卫平先生,1966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集团军高炮旅排长、副连长、政治指导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学员队副队长、政治教导员、口腔医院军务科长,榆林市烟草专卖局督查考评办主任(挂职锻炼),陕西省烟草专卖局法规处主任科员,安康市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冯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卫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闫凯先生简历
闫凯先生,1973年12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证券部业务员、业务主办,董事局办公室业务主办,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董事局办公室主任,行政部总经理,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局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明德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董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融汇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闫凯先生于2003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截至目前,闫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2,57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闫凯先生于2024年2月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宏团先生简历
陈宏团先生,1971年5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武功烟叶复烤厂办公室副主任,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后勤科科长、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员,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中心二级业务经理、四级经理,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陈宏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宏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袁秋锦先生简历
袁秋锦先生,1977年11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包装工程师职称。历任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会计、成本管理、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等职,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金明源印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陕西烟印包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金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袁秋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秋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少渊先生简历
刘少渊先生,1989年4月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煤集团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陕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本公司董事局办公室业务经理、高级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局办公室副主任,明德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少渊先生于2019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刘少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少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67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相关人员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局成员。经公司全体新任董事同意,公司于同日召开了公司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主席、副主席以及第九届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局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此次换届选举及聘任相关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具体名单如下:
非独立董事:袁汉源先生(董事局主席)、张平先生(董事局副主席)、张琳女士(董事局副主席)、侯恩先生、王毓亮先生、吴文锋先生。
独立董事:王超女士、李伟先生、郭文捷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6号)。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下设董事局战略委员会、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局战略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袁汉源先生
委 员:张平先生、张琳女士、侯恩先生、郭文捷先生
2.董事局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郭文捷先生
委 员:袁汉源先生、李伟先生
3.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郭文捷先生
委 员:张琳女士、王超女士
4.董事局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郭文捷先生
委 员:王超女士、王毓亮先生
公司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局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文捷先生、委员王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6号)。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裁:袁汉源先生
2.副总裁:冯卫平先生、闫凯先生、陈宏团先生
3.董事局秘书:闫凯先生
4.财务总监:袁秋锦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6号)。
四、公司聘任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第九届董事局秘书:闫凯先生
2.第九届董事局证券事务代表:刘少渊先生
董事局秘书闫凯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刘少渊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与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一致。
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6号)。
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五、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及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后,冯卫平先生、李梅女士、刘忠先生均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冯卫平先生、李梅女士、刘忠先生在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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