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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形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召开。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约定用途,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35,4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约定用途,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35,4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可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的,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78,236,0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11%,最高成交价为1.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367,917.0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的公司股份。相关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原因及目的: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35,4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形,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相应调整减持数量。

  4、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拟减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减持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9月23日期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旭波先生,原董事陈林富先生,副总经理颜土富先生,副总经理郑晓东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浩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76.5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减持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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