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号),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923,9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9,239.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125.8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5年8月26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8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4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11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113.61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33.45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33.45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1,352.23万元,公司将使用21,352.2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981号),认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本次拟置换的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352.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号),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923,9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9,239.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125.8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5年8月26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8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4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人员薪酬、保险、税金等。根据相关规定,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二)募投项目可能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材料等相关业务,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三)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先行支付款项。
(四)公司募投项目支出可能涉及水电费、购置材料款等支出,根据相应合同规定均通过约定银行账户以公司整体为单位进行对外费用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五)公司募投项目涉及原材料、零配件等小额零星支出,一次性支付情况可能包括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以自有资金先行集中采购并统一支付更为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的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应该在六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负责人、人力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确认项目支出明细,在对应募投项目中列支,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及一般存款账户统一支付。
(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财务部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由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财务部门建立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款项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四)保荐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主体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九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九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352.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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