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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王清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清涛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清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为7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

  王清涛先生简历

  王清涛: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担任海口电视台经济频道编导,2007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海南康迪医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担任本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担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25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王清涛先生通过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73,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清涛先生于2025年6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此外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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