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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远刚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9人,代表股份138,963,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9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14,967,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62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23,996,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46人,代表股份23,996,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5%。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59,352,51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9,608,82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9,743,693股。)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刘俊先生、董事刘姣女士、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独立董事章贵桥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90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3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90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3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90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3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90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3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90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3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90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3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4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2%;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7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4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2%;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7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4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2%;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74,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宋慧清律师、张依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5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口头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曹远刚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确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章贵桥先生(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独立董事)、贺琦先生三人组成,其中仍由章贵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经公开渠道查询,并结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08民初7682号],本次公司下属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江山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诉棒杰新能源、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08民初7682号],申请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案件涉及的财产保全金额为2,255.36万元,若公司及子公司后续未能与申请冻结方协商和解或未能偿还相关债务,则被冻结的股权可能面临对应2,255.36万元部分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开渠道查询,并结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08民初7682号],获悉公司下属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山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江山棒杰”)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江山棒杰100%股权,江山棒杰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本次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江山棒杰股权被冻结,根据《民事裁定书》[(2025)苏0508民初7682号],本次财产保全金额为2,255.36万元;

  2、因前期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0310民初471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棒杰新能源、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08民初11306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91民初10545号],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江山棒杰股权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本次江山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冻结情形属于司法轮候冻结。

  二、与本次新增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有关的涉诉事项

  结合经公开渠道查询所得信息以及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08民初7682号],本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江山棒杰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诉棒杰新能源、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08民初7682号],申请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案件概况如下:

  2024年12月,棒杰新能源因经营及续贷需求,向建设银行申请共计2,298.74万元贷款,双方就贷款事项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月,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棒杰新能源向建设银行申请的2,298.74万元的流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建设银行因棒杰新能源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主张棒杰新能源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并主张扬州棒杰、公司对棒杰新能源应承担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已上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鉴于上述案件为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上述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

  2、根据《民事裁定书》[(2025)苏0508民初7682号],本次财务保全裁定载明金额为2,255.36万元,若公司及子公司后续未能与申请冻结方协商和解或未能偿还相关债务,则被冻结的股权可能面临对应2,255.36万元部分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正积极协调,妥善处置该事项,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消除风险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本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与申请冻结方进行和解协商,争取早日解除被冻结股权。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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