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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

  2、2025年10月15日,会议在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有姚远、戴儒荣、郭华平、徐驰、李俊国、曹邦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信息变更备案、登记的全部事宜,上述事项的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表决,含19项子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初始设立时参与人数由不超过64人调整为不超过65人,不设预留部分,新增孙俊、曾勇等人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并根据上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同步调整份额分配等,修订了《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关联董事李能、游永平、曹邦俊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游永平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4、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经验与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及公司自身内部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制定、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公司修订、制定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初始设立时参与人数由不超过64人调整为不超过65人,不设预留部分,新增孙俊、曾勇等人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并根据上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同步调整份额分配等。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少于700万股(含),且不超过1,350万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350万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80元/股(含)测算,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13,230.00万元(含),实际回购完成的股份数为10,396,000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69,987,1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及《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公司于2024年12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剩余4名非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

  (三)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四)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认购股数上限为1,35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实际回购完成的股份数为10,396,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非交易过户。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未来的长期激励机制,提升核心人才稳定性,优化公司治理与战略执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分配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四、其他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后,持有人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解锁比例 和解锁数量等根据公司《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确定。

  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不会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2、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本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钟美玲,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勇,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戴光宏,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合计为100万元;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众华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全票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1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2、2025年10月15日,会议在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有邹志忠。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高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份额分配等内容进行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此次新增的参与对象符合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初始设立时参与人数由不超过64人调整为不超过65人,不设预留部分,新增孙俊、曾勇等人为参加对象,并根据上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同步调整份额分配等内容。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1票。

  监事高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3、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对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27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中,提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同时披露(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公司邮箱(jyzy_gd@163.com)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传真或发送至公司证券部。

  3、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邮编:410205;传真号码:0753-2321586;邮箱:jyzy_gd@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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