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荣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事务代表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高俊荣女士、张娜女士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徐宇辰先生、杨名杰先生、姜英华女士(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股东会审议补选)组成。公司现任股东代表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在解除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前,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仍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1)明确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等内容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强化股东权利,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并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3)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因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5)因删减、新增或合并部分条款,《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原条款序号(包括引用的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修订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程序合法合规。授权办理变更登记等事宜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6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长姜桂廷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张大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其中:1名非独立董事委托出席)。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姜桂廷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公司非独立董事杨名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就其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说明。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张玉红女士自2019年9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张玉红女士2025年9月11日通过书面辞职报告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女士同意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其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董事会拟提名姜英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姜英华女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姜英华女士将接任张玉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高俊荣女士、张娜女士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徐宇辰先生、杨名杰先生、姜英华女士(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股东会审议补选)组成。公司现任股东代表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在解除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前,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仍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1)明确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等内容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强化股东权利,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并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3)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因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5)因删减、新增或合并部分条款,《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原条款序号(包括引用的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部分治理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新制度。公司本次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如下: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表格中序号1-1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30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厂区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
至2025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0日9:30-11:30,13:00-17:00。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君
电话:0534-2758995
邮箱:jjhbzqb@163.com
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邮编:253034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
姜英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2002年8月至今一直从事会计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任德州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姜英华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8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张玉红女士自2019年9月12日起担任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张玉红女士2025年9月11日通过书面辞职报告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女士同意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其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董事会同意提名姜英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若姜英华女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姜英华女士将接任张玉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姜英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全部课程学习。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任职条件的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且该独立董事符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要求。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全部课程学习。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公司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经签署了相关声明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
二、补选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如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女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姜英华女士接任张玉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姜英华女士(主任委员)、杨名杰先生、徐宇辰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英华女士(主任委员)、李东强先生、徐宇辰先生
3、提名委员会:徐宇辰先生(主任委员)、姜桂廷先生、姜英华女士
4、战略委员会:姜桂廷先生(主任委员)、杨名杰先生、张大伟先生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英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2002年8月至今一直从事会计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任德州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姜英华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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