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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

  至2025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真爱集团、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郑扬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盖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 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 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 751 号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合规部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张益惠、葛美华

  联系电话:0579-85261479

  联系传真:0579-85261877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张杭江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建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7-12、15、16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1月26日。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建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7-12、15、16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刘立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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