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61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黄金荣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参股子公司DBG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光弘(越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光弘”)AI终端硬件相关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参股公司DBG ELECTRONICS (INVESTMENT) LIMITED(光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投资”)的其他股东共同通过光弘科技投资向其全资子公司越南光弘增资4,500万美元,其中公司间接增资1,102.50万美元,其他股东间接增资3,397.5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间接持有越南光弘24.50%的股份。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董事曾芳勤女士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李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且一并辞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尉征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62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DBG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光弘(越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光弘”)AI终端硬件相关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参股公司DBG ELECTRONICS (INVESTMENT) LIMITED(光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投资”)的其他股东共同通过光弘科技投资向其全资子公司越南光弘增资4,500万美元,其中公司间接增资1,102.50万美元,其他股东间接增资3,397.5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间接持有越南光弘24.50%的股份。本次增资详情如下图所示:
2、关联关系情况
由于光弘科技投资的董事曾胤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女士的近亲属,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金额为782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将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曾芳勤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情况
(1)光弘科技投资
光弘科技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2)越南光弘
越南光弘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2、本次增资前后相关主体股权结构
(1)光弘科技投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2)越南光弘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3、本次增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相关主体履约能力:经核查,光弘科技投资及越南光弘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越南光弘增资的目的是为满足越南光弘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其AI终端硬件相关业务的智能制造、业务拓展与技术创新力。本次交易是从公司未来战略和长远发展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提升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系光弘科技投资全体股东根据越南光弘业务发展需要,共同协商通过光弘科技投资向其全资子公司越南光弘同比例增资4,500万美元,定价具有公允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间接持有越南光弘24.50%的股份,全体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拟增资的参股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充分认识到本次对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将密切关注后续所涉及业务运营发展情况,做好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四、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增资前,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为0.52亿元人民币(不包含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63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原董事李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且一并辞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补选尉征慧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64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领益智造”)分别于2024年12月6日和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领新(新加坡)有限公司(TRIUMPH LEAD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领新(新加坡)”)和交通银行签订的主合同《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美元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领新(新加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支)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债务人:领新(新加坡)有限公司(TRIUMPH LEAD (SINGAPORE) PTE. LTD.)
1、主合同
《保证合同》的主合同为领新(新加坡)和交通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2、主债权及授信期限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领新(新加坡)和交通银行签订的主合同《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所形成的主债权的授信期限为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7日。
3、保证金额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美元4,000万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239,00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62.55%。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142,279.68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3,477.27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3,245.2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协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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