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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龙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7,232,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7,198,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1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967,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933,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6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1,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561%;反对3,2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83%;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86,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474%;反对3,2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386%;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4,0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662%;反对3,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07%;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3,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979%;反对3,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29%;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4,04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63%;反对3,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84%;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04%;反对3,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04%;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04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63%;反对3,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84%;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04%;反对3,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04%;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4,0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662%;反对3,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84%;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3,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979%;反对3,1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04%;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4,0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662%;反对3,1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56%;弃权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3,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979%;反对3,1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34%;弃权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7%。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4,042,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76%;反对3,1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093%;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7,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10%;反对3,1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598%;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

  2.0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4,05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515%;反对3,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54%;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88,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899%;反对3,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09%;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

  2.08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051,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404%;反对3,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66%;弃权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86,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780%;反对3,1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53%;弃权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6%。

  2.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4,058,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811%;反对3,1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37%;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93,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219%;反对3,1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890%;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

  2.10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4,016,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356%;反对3,1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10%;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51,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570%;反对3,1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6%;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63%;反对3,1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95%;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04%;反对3,1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55%;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63%;反对3,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73%;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04%;反对3,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92%;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63%;反对3,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73%;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04%;反对3,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92%;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53,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497%;反对3,1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39%;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88,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881%;反对3,1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16%;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55,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613%;反对3,1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23%;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9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006%;反对3,1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90%;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63%;反对3,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73%;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04%;反对3,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92%;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63%;反对3,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73%;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9,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04%;反对3,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92%;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5,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33%;反对3,1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03%;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8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80%;反对3,1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17%;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76,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820%;反对3,1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16%;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11,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308%;反对3,1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88%;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662%;反对3,1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96%;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73,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979%;反对3,1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17%;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4%。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对于上述议案均进行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凡、李莉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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