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市昊与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市艾力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市昊与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昊与轩”)和宁波市艾力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艾力美”)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60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股东宁波昊与轩和宁波艾力美在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52,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宁波昊与轩和宁波艾力美在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572,6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宁波昊与轩和宁波艾力美在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38,4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2%。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昊与轩和宁波艾力美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宁波昊与轩和宁波艾力美在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39,92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昊与轩和宁波艾力美严格遵守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 备查文件
1、 《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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