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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签订共同投资 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7        证券简称:中国瑞林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江钨矿业基金(具体名称需经合伙人商定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最大金额不超过公司拟出资额,即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金额需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江钨矿业基金处于筹备设立阶段,部分合伙人暂未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合伙协议尚未签订,合伙人出资架构尚存在不确定性。签订合伙协议后尚需履行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设立和开始投资运作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江钨矿业基金主要拟从事矿业资产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未能找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其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同时江钨矿业基金运营还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由于本次合作意向书的签署方之一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本次合作意向如实际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目前本次意向书仅为明确双方合作意向和基本原则,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协议的签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合作意向如实际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江钨矿业基金设立、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情况,敦促江钨矿业基金管理人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合作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江西南昌与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江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江钨矿业基金(具体名称需经合伙人商定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江钨矿业基金总规模暂定为20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金额需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 合作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江西江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基金”)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G068GB27

  (2)法定代表人:戴裕龙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成立时间:2025-09-23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二路557号长远大厦研发大楼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江西江钨稀贵金属投资有限公司

  (8)关联关系:无

  (9)其他说明:江钨基金拟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服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2、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GP8H2H

  (2)法定代表人:许多

  (3)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4)成立时间:2017-08-01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1-118幢7层701、702、703、8层、9层、10层北侧,1-141幢23层

  (6)经营范围:(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二)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五)发行金融债券;(六)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七)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八)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关联关系:无

  3、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UG23E

  (2)法定代表人:王忆军

  (3)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4)成立时间:2017-12-29

  (5)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369弄4号501-1室(一照多址试点企业)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股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关联关系:无

  4、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集团”)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34749687

  (2)法定代表人:熊旭晴

  (3)注册资本:771,350.43万元

  (4)成立时间:2008-12-31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

  (8)关联关系:无

  5、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63363555U

  (2)法定代表人:林榕

  (3)注册资本:670,195.9134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04-05-08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8号

  (6)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的管理和运营;资本运营;企业改制重组顾问、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和代理;省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二)合作意向书签署情况

  (1)签署时间:2025年10月15日;

  (2)签署地点:江西南昌;

  (3)签署方式:现场签约。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由于本次合作意向书的签署方之一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本次合作意向如实际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目前本次意向书仅为明确双方合作意向和基本原则,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协议的签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助力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国家海外资源战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秉承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相互支持、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

  (3)严格遵守我国及资源所在地国家有关投资政策及各自适用的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4)各方在本意向书项下的具体合作受制于各方及相关方各自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及有关合作协议约定的前提条件。

  (二)合作目标

  充分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基金平台合作,以全球化视野并购海内外优质矿资源项目,通过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实现资产价值增值,达到合作共赢。

  (三)合作内容

  各方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共同发起设立江钨矿业基金,该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江钨基金作为基金的管理人(以江钨基金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为前提)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并设置不超过三方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GP)的架构。该基金总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农银投资拟出资占基金规模的30%-50%、交银投资拟出资基金规模的20%、国控集团拟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中国瑞林拟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江钨控股集团(或其指定所属单位)拟出资剩余部分。矿业基金投资领域聚焦钨、稀土、钽铌、钼、锡等稀有金属项目,各方通过后续签订的正式基金合同明确基金规模、出资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构成。各方具体的出资条件、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具体内容以正式基金合同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各方权利和义务由正式基金合同进行约定;

  (2)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设立江钨矿业基金的意向是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围绕主营业务加强海内外优质矿产资源布局,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重大风险提示

  (一) 江钨矿业基金处于筹备设立阶段,部分合伙人暂未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合伙协议尚未签订,合伙人出资架构尚存在不确定性。签订合伙协议后尚需履行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设立和开始投资运作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 江钨矿业基金主要拟从事矿业资产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未能找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其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同时江钨矿业基金运营还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

  (三) 公司将密切关注江钨矿业基金设立、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情况,敦促江钨矿业基金管理人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由于本次合作意向书的签署方之一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本次合作意向如实际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目前本次意向书仅为明确双方合作意向和基本原则,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协议的签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 本次合作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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