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国际”)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天健国际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天健国际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审计报告及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健国际成立于2016年,是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属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国际网络成员所,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工业生产、食品加工、医药制造、物业投资、汽车生产及证券商等多个行业。
天健国际的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庄士敦道181号大有大厦1501-8室。
天健国际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天健国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业审计业务许可证。
(二)人员信息
天健国际的董事总经理为黄浩源。截至2024年度,天健国际执业董事人数为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共27人,天健国际拥有约90名从业人员。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国际已引用香港质量管理准则第1号(会计师事务所层面的质素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天健国际人员在进行审计或审阅或其他鉴证或相关服务业务时遵守专业标准和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保护投资者之利益。
天健国际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天健国际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天健国际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执业质量检查暂时并未发现任何对天健国际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国际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国际具备H股发行上市相关的审计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天健国际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健国际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健国际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聘请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1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及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审批或备案等事宜。该等调整和修改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继续有效,直至《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生效之日起失效。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相关内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比表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对比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对比表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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