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6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公司”)股东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眉山”)将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5,142,908股协议无偿划转至中车资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资阳”)。中车眉山、中车资阳均为中车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车眉山、中车资阳实际控制人均为中车集团,即本次股份划转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转让。
●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收到中车资阳通知,中车眉山与中车资阳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
●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中车眉山将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5,142,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协议无偿划转至中车资阳。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收到中车资阳通知,中车眉山与中车资阳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
股份过户后双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表: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过户登记时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测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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