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1、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期间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完成归属登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622,682,94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622,682,940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再次通知债权人如下:
前述两次回购注销共计减少公司股份总数145,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622,682,940股变更为2,622,537,940股,注册资本相应将由人民币2,622,682,940元变更为人民币2,622,537,94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7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148号,宋城演艺证券部,邮编310008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竹青
联系电话:0571-87091255
电子邮箱:sczq@songcn.com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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