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 2025-060
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生物”)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博奥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从42,919,572股减少至40,799,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0.52%减少至10.00%,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5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股东博奥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清控集团出具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博奥生物所持有的微芯生物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清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214,410股,其中冻结股份8,214,410股;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4、上表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5%以上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正常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股东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微芯生物
股票代码:688321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路1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信息披露义务人1之一致行动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A座25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合并持股比例减少至10%)。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微芯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清控集团为博奥生物的控股股东,因此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奥生物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清控集团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因素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持微芯生物股份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A股股票2,12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2%。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博奥生物和清控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919,57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52%;本次权益变动后,博奥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清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0,799,07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奥生物所持有的微芯生物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清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214,410股,其中冻结股份8,214,410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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