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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12万股,前述股份注销将引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06,877,362股变更为6,106,666,16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106,877,362元减少为6,106,666,162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承担的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中国化学大厦605室

  联 系 人: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010-59765697

  联系传真:010-59765588     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5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11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8,486,6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027%。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 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5.2022年11月11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5,99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485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96.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1月 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4 年 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由于存在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时对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股份共计 26 股也一并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7.2024年 5 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化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8.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化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9.2024年9月20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9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化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0.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1.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化学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12.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三)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1月11日解除,上市流通股数为 20,070,20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11月11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11日届满。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等相关手续。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45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486,6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027%。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注:公司现有激励对象为461人,1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当期计划解除限售股票的100%由公司回购注销;前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目前尚未办理完成。因此,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8人。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1 月11 日。

  (二)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486,6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027%。

  (三)公司现任及任期届满前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可解除限售的45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58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18,486,6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限、条件均已满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限售期届满后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 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53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李胜利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策,具体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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