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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转D43版)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至2025年11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提案内容: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证券法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5年11月3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志勇、袁剑

  (2)联系电话:0735-2659859

  (3)传真:0735-2659812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证券法务部;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白银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注: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72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原审议通过的申请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

  一、本次拟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拟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审议通过的申请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后,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签授信和原有存续授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竞争性谈判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周睿,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刘云飞扬,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蒲士富,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天健担任,天健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2025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天健及其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竞争性谈判情况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实施采购,根据评审结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经过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74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主开发珠江桥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开发事项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盘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土地,提升存量资产价值,公司拟对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珠江桥村两宗地块的自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珠江桥村两宗地块的公司自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二)相关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公司自有土地开发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开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拟开发地块所需资金的投入方式及项目开发模式,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拟开发地块情况

  项目地块位于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与珠江桥路交汇处的西北角,属于郴州苏仙片区;所属房地产板块为城东板块;南临青年大道,东临珠江桥路(待建设)。

  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8,137㎡,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约12,840㎡,地块二用地面积约35,297㎡。

  地块一:原用地性质为其他商务用地,现拟按《郴州市东河组团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商改住”相关政策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地块二: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建筑面积3700㎡,容积率<2.6,建筑密度<21%,绿地率>35%。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开发地块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郴州市房地产行业基本情况、市场前景和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房地产行业基本情况

  2025年上半年郴州房地产呈现回暖趋势,但整体仍处于调整期,价格保持平稳。

  (二)市场前景

  郴州城东新区是郴州市苏仙区新的行政中心、经济中心、教育中心和文化体育中心,已形成现代化新城市中心格局。该区域总面积超过20平方公里,规划容纳20万人口,已建成高等学府、大型场馆、路网等基础设施,并引入湖南自贸试验区等产业项目。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商贸物流、现代金融、文化创意、地理信息、健康医疗、旅游休闲和大数据(地理信息)、新能源装备等重点产业发展齐头并进,国家级高新产业园、地理信息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蓬勃发展;通过“以产兴城、以城聚人”模式,城东新区正打造现代化新城。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紧密围绕郴州市“两城建设”与城东新区发展规划。项目位于城东新区,区位条件良好,具备居住与商业综合开发潜力,有利于提升区域城市形象、完善功能配套。通过开发建设,可有效规避土地闲置强制收回导致的近亿元资产损失,将低流动性土地转化为可快速变现的房产资源,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盘活。同时,作为国企主导项目,能够传递市场信心、稳定区域预期,并通过团购机制满足企业员工住房需求,兼具显著的社会效益与风险管理效益。项目整体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对促进区域发展和维护国资价值具有积极意义。

  五、开发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开发目的

  本次对珠江桥土地进行开发,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土地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开发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城市规划、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同时存在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经验不足等风险,可能导致投资后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自有土地进行开发,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本次开发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公司自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事项,预计本年度不会产生经营收入,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不会构成影响。

  2.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73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1.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8元/股;2.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部分股份数量,结合已回购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回购数量区间为1,755万股至2,138万股,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9,260.06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324.06万元(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份回购上限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股份回购上限数量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53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二、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2,600,58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股份回购方案调整情况

  (一)股份回购方案调整的目的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即将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减少认购股份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调整为2,138万股,同时,因股票价格已持续高于原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推进,公司拟对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二)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调整的内容

  综合考虑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除对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股份回购方案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调整是基于公司近期股价表现并综合考虑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份回购方案调整的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份回购上限数量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股份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目的是为了推进回购方案顺利实施,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另外,尽管公司对回购方案进行了调整,但不排除因市场等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仍然无法继续实施。对上述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77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10月16日上午11:00分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吕英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规范性文的规定,结合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南白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76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10月16日上午9:30分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光梅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规范性文的规定,结合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南白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自主开发珠江桥土地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自主开发珠江桥土地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5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71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的相关内容。同时在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因工商登记分类变化,公司经营范围需进行相应规范,公司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相应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注:变更经营范围的表述最终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版)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不再继续任职。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相关法规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正常运作。公司拟结合最新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未涉及修订的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及规定不再适用。

  (一)《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下转D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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