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收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通知,为首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需要,辽宁成大将持有的公司13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划转至辽宁成大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A股)“辽宁成大-中信建投证券-25成大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上述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基本情况
上述“占所持股份比例”为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数量占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比例。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担保及信托登记情况
三、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其他相关说明
1、辽宁成大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作为名义持有人,并以“辽宁成大-中信建投证券-25成大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的表决权时,中信建投将根据辽宁成大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截至本公告日,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A股及H股股份合计1,366,927,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7%。辽宁成大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进展。
四、备查文件
1、《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告知函》;
2、《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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