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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晓宇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3日14:00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A幢201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A幢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3日

  至2025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邮件登记:邮件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将上述文件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公司邮箱public@tonytech.com,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

  邮政编码:313008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证券事务代表:潘琳艳、邵鑫杰

  联系电话:0572-3256668

  邮箱:public@tonytech.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东尼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至10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public@tony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8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沈晓宇先生

  董事会秘书:翁鑫怡女士

  财务负责人:谭国荣先生

  独立董事:邹荣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至10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public@tony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翁鑫怡女士

  电话:0572-3256668

  邮箱:public@tony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杨利群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我们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3、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湖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部分设备、软件作为抵押物,为公司与浙商银行湖州分行在2025年7月14日至2030年7月30日期间内、最高余额为245,300,750.75元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公告编号:2025-035)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国荣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国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国荣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整体情况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14,749,645.08元,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3,987,897.16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5年前三季度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14,749,645.08元,其中原材料1,063,202.94元,在产品-11,784,591.10元,半成品44,047,940.99元,发出商品81,793,763.55元,库存商品-370,671.30元;2025年第三季度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3,987,897.16元,其中半成品-18,574,992.27元,发出商品29,100,805.15元,库存商品13,462,084.28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将减少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23,987,897.1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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