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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取消公司监事会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取消监事会。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除上述修订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调整或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除前述修订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 相关制度的修订、制定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需要,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废止,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上述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1-3、6-9、14、16、18-20、23-24项制度尚需提交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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