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4%)的股东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国控”)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6,46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郴州国控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郴州国控拟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郴州国控持股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和发展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2020年11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郴州国控通过公司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210,000,000股。
3、拟减持股份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实施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
5、拟减持股份价格: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2020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至郴州国控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转增股票。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承诺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3)自公司发行的股份购买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国控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国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郴州国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郴州国控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郴州国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郴州国控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郴州国控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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