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李炳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尽快完成董事长选举工作,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董事李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李炳先生自当选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附件:
李炳先生简历
李炳先生: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5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项目所处市场环境的基础上,公司中止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新项目”)。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对资金使用实施专户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划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小池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5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总经理俞峻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董事金威任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吴玲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琦、高美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5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俞峻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李炳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内部治理规范,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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