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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通知,股东王陈先生、陈鹏先生、任斌先生与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发纾困发展基金”)协议转让公司股权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股东王陈先生、陈鹏先生及控股股东任斌先生与川发纾困发展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三方合计持有的4,9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46.568元的价格转让给川发纾困发展基金,转让总价为22,818.32万元。其中:王陈先生协议转让3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8%;陈鹏先生协议转让1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任斌先生协议转让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王陈先生、陈鹏先生、任斌先生和川发纾困发展基金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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