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1 证券简称:常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赎回金额:5,565.00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
一、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5,565.00万元。
公司目前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
(三)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结构化安排。
(五)现金管理期限
公司本次到期赎回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理财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01 证券简称:常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1人因任职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800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58,800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1人因任职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800股。由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29元/股调整为5.68元/股,已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54,500股调整为2,465,400股,本次回购数量由49,000调整为58,8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9),就本次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申报期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按照《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条款:激励对象因任何主观或客观原因离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退休(不含退休后返聘)、裁员、辞职(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期满激励对象主动不续约的情形)、丧失劳动能力及身故等,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人因任职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价格对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8,8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6550345),并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述58,8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 2025年 10月22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表的变动数为减少数。
四、 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注销登记等手续。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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