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0 证券简称:华电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217号贵都大酒店会议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侯军虎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掌于昶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永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颖、钟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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