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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前三季度业绩预增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

  

  2、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

  

  二、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客户份额提升、持续推进精细化运营带来的成本费用管控优化等综合因素所致。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系内部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85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17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743.3090万份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37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8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之后至办理权益登记过程中,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37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749.9090万份调整为1,743.3090万份。

  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实际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5年8月25日

  2、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1,743.309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调整后):137人

  4、行权价格:14.76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限及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行权,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和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和原始获授股份同样在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原始获授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行权。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17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743.3090万份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37人

  4、期权代码:1000000918、1000000919、1000000920

  四、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首次授予日用该模型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8.90元/股(首次授予日收盘价为18.90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6个月、28个月、40个月(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每期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0677%、16.3477%、15.7287%(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6个月、28个月、40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3707%、1.4341%、1.5064%(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2.12%(取公司最近一年平均股息率)。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行权/授予价格和行权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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