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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根法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根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根法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由8.45元/股调整为8.2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三)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451580)中所持有的2,292,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B886871945),过户价格为8.45元/股。

  (五)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等。

  二、 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 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尚未完成非交易过户。

  (二) 调整结果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62,280股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每股的派息额需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摊薄计算,即每股的派息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69,627,588股×0.25元/股)÷470,489,868股≈0.25元/股。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P=P0-V=8.45-0.25=8.20元/股。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非独立董事童嘉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会议由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由8.45元/股调整为8.20元/股。

  本议案已经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本次向不超过280名参与对象授予预留份额5,532,540份,对应股份数量为674,700股,授予规模占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的22.49%。本次授予对象均为公司核心管理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议案已经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刘水芳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调动,不再担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利霞女士为审计中心负责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中心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审计中心负责人离任情况

  刘水芳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调动,不再担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刘水芳女士在担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聘任审计中心负责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利霞女士为审计中心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余利霞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余利霞女士简历

  余利霞,1978年出生,女,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职于公司管理中心薪酬绩效岗,2020年7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审计中心主管(内控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利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公司产品对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及部分产品库存增加引致,氟碳化学品产销量包含不在配额管理范围内的原料用途和贸易性质的数量。

  注2:公司仅用作下游产品原料不对外销售的产品(萤石精粉、HCFC-142b、HCFC-22(内蒙永和、邵武永和生产部分)、TFE)报告期未列入全年主要产品产销量统计。

  注3:报告期内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大类产品的产销量较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上年基数较低,本年全氟己酮等产品产销量的增长。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元/只(不含税)

  

  三、 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8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三)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451580)中所持有的2,292,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B886871945),过户价格为8.45元/股。

  (五)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二、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况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向不超过280名参与对象授予预留份额5,532,540份,对应股份数量为674,700股,授予规模占本持股计划总规模的22.49%。本次授予对象均为公司核心管理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为8.20元/股。预留份额的最终认购人数及认购股份数量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三、 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

  本次预留授予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预留份额分配后的考核要求

  本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业务单元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公司层面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目标值要求,未解锁部分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锁,若递延一年后仍未达到原定目标值考核要求,则持有人当期不能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以后以原始出资额归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2.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

  业务单元的考核是通过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指上市公司本部或子公司)年度业绩目标的考核结果确定达标情况,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业务单元层面考核结果如下所示:

  

  若业务单元层面完成业绩目标的85%及以上,则该业务单元层面可解锁比例为100%;若业务单元层面完成业绩目标的60%-85%(含60%),则该业务单元层面可解锁比例为P/85%;若业务单元层面业绩完成情况未达到60%,则该业务单元层面不可解锁。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可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择机出售以后以原始出资额归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持有人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锁的比例,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持有人只有当其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完成情况达到60%及以上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才可解锁。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业务单元层面标准系数(X)×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

  持有人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实施过程中,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计划解锁数量,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原始出资额收回,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后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若无合适人选,择机出售后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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