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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至2025年10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总经理王延吉先生(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44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73,686,889股,占公司总股份1,904,319,011股的51.13%。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900,0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32,009,6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9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3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1,677,2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88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总体投票结果

  

  议案1和议案2中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邢建枢 田哲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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