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1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569,633.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314,445.0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245,370.0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部分参股公司提供9,818.00万元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前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2025年9月,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公司及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为全资子公司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嘉宜”)、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生态科技公司”)及参股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8,970.00万元,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及相关调剂额度范围。具体如下:
二、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新疆宜化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债务人: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4,000.00万元。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二)公司与中农(内蒙古)农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履约担保合同
甲方:中农(内蒙古)农资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保障甲方在一定期限内与乙方发生的多笔业务所形成的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因与乙方业务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4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保证范围: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期间甲方因与乙方之间的所有经济业务及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等。
(三)公司与中农(江苏)农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履约担保合同
甲方:中农(江苏)农资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保障甲方在一定期限内与乙方发生的多笔业务所形成的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因与乙方业务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1,0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保证范围:2025年9月25日至2027年9月24日期间甲方因与乙方之间的所有经济业务及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等。
(四)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公司按17.85%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785.00万元。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五)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公司按17.85%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785.0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被担保方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比例未超过公司间接持股比例,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82.15%的比例为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史丹利宜化新材料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前述担保方式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担保方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48,842.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6,522.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3%;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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