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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7年12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7年12月。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814,81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790.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2-2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及《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等文件,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928.0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253.18万元(含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绿色智造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投资、厂房建设、装修等,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年产2,000万只(套)新能源连接器的生产能力。项目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行业技术发展、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公司秉持稳健经营理念,对大型资本性支出采取审慎的策略,对产品、技术不断调整,进行适应性的更新迭代,严格管理并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盲目追求资金投入进度,重点把控项目建设质量与成效,确保产能布局与市场需求实现良好协同。

  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质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基于审慎评估,决定将“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绿色智造基地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92.6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包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940180800350360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620188001336794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基于审慎评估,决定将“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备投资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实时跟进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解决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同时,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科学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七)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能源连接器成为公司重点战略投入方向。

  公司目前现有产能无法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存在明显的产能瓶颈。本项目实施将扩大公司新能源连接器产能,满足下游行业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在新能源市场的占有率。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大幅度提高汽车连接器的生产规模,借助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导向,发挥规模生产效应,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新能源连接器及组件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发展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繁荣紧密相连。我国正从国家战略层面持续大力支持和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并将其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11月国务院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根据2025年的最新政策,国家和地方政府正通过多项措施——包括行业标准制定、财政补贴、技术创新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和产业竞争力提升。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向好、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技术迭代加速的背景下,新能源连接器的研发与生产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绿色智造基地项目”的实施因此仍具备良好的可行性。

  3、项目预计收益分析

  本次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达产后的预计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重新论证结论

  综上,“绿色智造基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良好的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和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全体监事及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绿色智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7年12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5年10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814,81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790.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2-2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及《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等文件,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928.0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253.18万元(含利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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