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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7110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9号),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90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5.81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784.1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5年7月16日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50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核电”)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设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7月1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陆丰核电、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89,784.1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6.85万元置换已用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中仅剩余尚未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开立的账户(4000023029202641990)销户时余额33.42万元(全部为利息收入)、陆丰核电开立的账户(4000023029202656681)销户时余额0元,已经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用于投资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公司及陆丰核电就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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