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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备案手续。上述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以及《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基于未来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和/或公司子公司将会为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Lily & Beauty(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新开设业务出具相关声明承诺或担保函,就香港公司在各大互联网电商平台新增品牌店铺及进行日常经营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考虑到香港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即将超过70%,为了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调整相关担保额度的预计。公司就香港公司前述事项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担保的期限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1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5日

  至2025年1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4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1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壹、杨宇静

  联系电话:021-64663911

  联系邮箱:shlrlz@lrlz.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

  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Lily & Beauty(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将会因开展电商业务在淘系、抖音系、京东及其他互联网平台新增海外跨境店铺以及进行相应的广告营销投放。目前,按照有关平台的要求,非中国大陆公司主体在平台新增品牌店铺开展业务,需要与平台所归属的关联公司签署平台的格式声明文件,并由大陆公司主体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格式条款中包含有关担保事宜,需要公司或公司位于大陆的主体公司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

  因此,未来基于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将会为香港公司新开设业务出具相关声明承诺或担保函,就香港公司在各大互联网电商平台新增品牌店铺及进行日常经营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就前述事项预计的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担保的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已于2025年8月25日分别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2025-045号公告)。

  考虑到香港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即将超过70%,为了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调整相关担保额度的预计。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调整担保额度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保证期间:店铺的运营主体为香港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期间

  3、保证范围:就香港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各大电商平台新设品牌店铺及该些店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主要系香港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各大电商平台新设品牌店铺及该些店铺在日常经营提供担保所需。公司预计从目前至2026年6月30日,承担担保责任的额度合计为1,500.00万元,可以满足相关需求。公司对于香港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能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会给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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