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0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前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5%以上大股东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兴资产”)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713,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6%,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和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2025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6),宁兴资产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1,109,36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兴资产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宁兴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目前仍持有公司股份10,604,0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6%。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公司董事江建军同时任职宁兴资产的董事,江建军未持有公司及宁兴资产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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