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继续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情况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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