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7
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本次司法处置的基本情况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持股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5-064),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鄞州捷伦”)持有的公司29,58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25年8月25日10时至2025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公开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并已完成竞拍。
经鄞州捷伦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截至2025年10月17日,上述被司法拍卖的29,580,000股公司股份已解除质押和冻结,并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鄞州捷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59,008,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三、 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四、 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鄞州捷伦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临2024-073),披露了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0月17日解除对相关股份的轮候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杉杉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为484,429,31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1.24%,占公司总股本的21.54%。
二、其他相关说明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3月20日裁定杉杉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管理人。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系因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对杉杉集团的财产保全措施,相关法院受理管理人申请并解除了上述股份的轮候冻结。
目前,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5,561,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6%。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量为525,561,392股,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37,974,072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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