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0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朱震敏、张晖、赵宇、王靖焘、罗鸿达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签订<财资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境外财务管理、提升公司资金管理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资本”)签订《财资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3年,为公司提供境外财资服务。
2、香港资本与公司同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香港资本为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不存在向关联方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4年3月24日
3、注册地点及编号:香港注册成立,商业登记证号码:18515295
4、董事长:林春海
5、注册资本:5000万港币
6、住所:香港湾仔区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3302-03室
7、最近一个会计期末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营业收入57,483万元,净资产765,952万元,净利润86,896万元。
(二)其他
该公司业务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控有效,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香港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服务内容
香港资本为公司提供境外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及符合境外法律法规及经通用技术集团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财资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在香港资本的每日存款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在香港资本的贷款不超过公司经批准的贷款额度;
3、存贷款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利率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原则上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等条件的贷款的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的平均利率。
(二)生效及期限
1、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协议变更和终止
1、双方可以在不少于六个月之前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变更或终止《财资服务协议》项下服务。
2、如任何一方违反《财资服务协议》条款(“违约方”),另一方(“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之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补救的,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法律允许的其他任何主张权利的权利。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存贷款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利率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原则上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等条件的贷款的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的平均利率。除代理业务银行规定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香港资本在《财资服务协议》项下向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提供的收款服务、付款服务、结算及相关辅助服务免费。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香港资本签订《财资服务协议》,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管理水平、优化公司境外财务管理。相关存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香港资本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签订<财资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财资服务协议(稿)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80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调整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需要,公司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事宜。
二、相关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相应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相关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下转D46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