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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5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5日通过通讯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25年10月20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振华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6号)。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56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根据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科技”)拟在湖北省鄂州市投资建设“国创高新新材料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45亩,投资总额预计约为1520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结合实际分两期推进项目落地。近期国创科技拟实施“国创高新新材料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投资额3960万元。待一期项目建成后,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另行决定二期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创高新新材料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实施主体:湖北国创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樊口街道旭光北路东侧、北外环北侧

  4、投资估算:项目投资3960万元(含征地费,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建设内容:建设综合楼1栋、研发楼2栋及配套设施,合计约7800㎡

  6、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8、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目前尚需依法办理环境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以上内容若涉及审批以最终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

  国创科技已于2025年3月取得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详见公司2025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土地竞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3号)。

  三、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国创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9月30日

  3、法定代表人:吕华生

  4、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樊口街道旭光大道1号街道办公大楼2楼212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国创科技100%股权。

  8、经查询,国创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国创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立足战略规划与现有业务发展需求,精准聚焦高性能、绿色低碳交通建设材料研发领域。该项目深度契合交通建设行业向 “高性能、低能耗、可持续” 转型的发展方向,可满足客户在不同场景下对道路材料的多样化、高品质需求。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网络便捷,为原材料采购、研发成果及项目高效推广提供了有力支撑。此项目对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也为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注入动力,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本次投资项目的风险

  1、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环评、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外部因素影响等,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终止或可能存在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等风险。

  2、项目建设进度、施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建设延期、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等风险。

  针对本项目的相关风险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资金合理安排,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提升项目管理能力以保障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377          股票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5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技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2个月。公司为国创技术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 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号)。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 本次担保前后担保余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7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聂君超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高科大厦17楼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市政设施管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国创技术 100%股权。

  8、经查询,国创技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国创技术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直支行

  3、主合同债务人: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债权金额: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 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壹仟万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5%,被担保方均为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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