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业务的具体日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最短持有期,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或自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含)(对于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满90日(含)为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即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或转换转出申请。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05-8888或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永赢诚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权益登记日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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