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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下转C3版)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董监高所持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以上人员非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并于9月12日披露《有方科技: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61),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杜广、魏琼,董事张楷文、罗伟,监事熊杰、黄丽敏、王柏林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22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185%。

  2025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以上7位董监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24,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18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以上减持主体中杜广、魏琼、熊杰、黄丽敏股份来源系原员工持股平台解散注销后非交易过户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方科技”)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3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主营业务

  根据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225.99万元,同比增长39.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6.41万元,同比减少22.10%。其中,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业务和云产品业务收入均实现增长。半年报显示,公司的销售和市场覆盖国内多个城市,并覆盖欧洲、美洲、印度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

  请公司:

  (一)补充说明近三年以来公司主营产品结构及销售规模、公司主要产品市占率及行业地位、销售价格及毛利率、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及经营策略、所处行业变化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整体趋势发生背离;

  公司回复:

  1、公司近三年主营产品结构及销售规模、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市占率情况如下:

  

  注:上述无线通信模组、无线通信终端、无线通信解决方案的单价变化大,主要为销售产品结构变化。

  行业地位方面,根据市场研究机构Counterpoint Research、IoT Analytics等发布的相关数据,无线通信模组行业呈现出“东升西降”的格局,中国厂家在全球蜂窝网络模组出货量占比约为70%,此外,模组行业的“一超多强”的格局也明显,行业龙头移远通信市占率约37%,其余如广和通、中移物联、日海智能、公司等厂商占据2%-7%的份额。在细分市场领域,公司在国内智能电网领域竞争优势明显,连续多年保持行业第一,在印度等多个国家的电力市场也排名市占率第一。公司的云产品业务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公司始终坚持“云-管-端”的战略架构布局,围绕着数据要素全流程进行了深度布局,能够满足客户对数据采集、传输、清洗、计算和存储的全方位需求,并积极顺应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趋势,在云侧AI、端侧AI、边缘侧AI做出深化布局,进一步积累了产品和技术并夯实了客户基础。在云平台软件方面,公司的物联感知云具有产品优势,并在重庆、长沙、庐山等地建立了样板优势,还担任了中国信标委智慧城市标准工作组物联感知专题组组长,牵头制定了多项物联感知标准,具有标准优势。公司的云产品业务与物联网模组和终端实现了市场协同、技术协同、管理协同。在存算服务器领域,公司建立了稳定、可靠、多元、覆盖全球的供应链体系和生态链体系,储备了一大批优质客户,公司在云基础设施的市占率逐渐跻身全国第一梯队。此外,公司还积累了产品升级、上架、测试、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的经验,为公司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公司近三年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至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除F公司为云产品业务客户外,其他客户均为物联网业务客户,2023年的智芯微、阿里云、Cerence均为公司物联网客户且与公司合作多年,且在2022年属于前十大客户,而其他客户也系智能电网、车联网、消费物联网等行业客户,主要采购无线通信模组、终端,因此公司2023年至2024年的收入和毛利率主要体现为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业务的收入和毛利率,毛利率较稳定,与其他模组厂商的国内毛利率水平相当。公司自2023年以来积极发展云产品业务,由于云基础设施产品的价格较高且数量集群起步要求较高,因此云基础设施的收入增加较大,公司的客户结构发生了变化,2024年的前五大客户均变为云产品业务客户,而云基础设施的毛利率在市场供给稳定后有所降低且较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低,因此公司收入上涨但综合毛利率下降。

  3、公司近三年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至2023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除J公司和JC公司为云产品业务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系公司多年的合作供应商或外协加工厂,在过去年度也基本属于前十大或前二十大供应商,这些供应商主要系芯片厂商或者其代理,公司向其采购各类芯片并用于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和终端。2023年起,公司持续拓展云产品业务,云基础设施业务增长迅速,采购额增加,因此J公司和JC公司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而2024年公司持续深化发展云产品业务,由于价格较高且数量较大,因此2024年度的前五大供应商除亚讯科技(系展锐的代理商,主要提供物联网芯片)外均为云产品业务相关。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策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业绩下滑的原因主要有:1)收入和利润调整导致,2024年初公司对于部分云业务订单收入确认时点做出调整,2023年度调减收入约2.24亿元,调减利润约4,909.52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调增收入2.10亿元,调增利润约3,494.43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上半年同期可比净利润基数较高,扣除上述调整的影响后,公司报告期的净利润仍同比呈现增长的态势,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进行充分披露;2)业务结构和毛利率原因导致,公司2022年和2023年公司收入主要仍为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和终端,毛利率也与同行业国内毛利率水平相当且保持稳定。随着公司大力发展云产品业务,2023年四季度至2024年云基础设施收入增长迅速,由于价格高且数量集群起步要求较高,公司收入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而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导致该块业务在期间内呈现前期毛利率偏高,后期有所降低但处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状态,且该块业务市场的平均毛利率水平较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低,因此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公司的各项经营数据与行业整体趋势未发生背离。

  (二)分别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业务和云产品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各业务板块涉及的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主要客户、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对应应收账款规模等;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注:此处各个业务板块净利润受期间费用、资产相关调整项、营业外收支的影响无法准确拆分,故采用毛利润代替。

  2、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的主要客户如下:

  

  3、公司的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应收账款

  公司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和终端等业务销售模式以直销方式为主,经销方式为辅,公司持续开拓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公司的销售和市场覆盖国内多个城市,并覆盖欧洲、北美、印度和东南亚等区域市场。公司开拓海外市场的方式包括直接出口向海外客户销售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向国内客户销售无线通信模组并随客户整机出口、向跨国代理商销售无线通信模组或终端等。公司在城市物联感知领域推广服务运营模式,公司云平台的销售系直接与最终客户或集成商签订合同,或者公司通过客户招投标环节在中标后与客户签订合同,然后向客户交付和部署云平台,经客户验收后实现销售。公司云基础设施的销售系公司与客户(部分为最终客户或其指定的公司,部分为代理)签订合同,安排货运并向客户交付,最终由客户验收通过后双方完成结算。在交付过程中,公司还为客户提供集群方案设计、服务器升级、上架、组网、调试、技术支持等服务,在交付后提供售后服务。

  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具体为,1)内销产品(包括云基础设施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本集团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对货物验收(合同约定验收的)或签收后;2)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出口贸易方式为FCA,公司在货物办理完清关手续后确认收入;3)提供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相关服务已完成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88,122.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2.64%,其中无线通信模组及其相关业务对应收账款31,615.44万元,云产品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为56,507.4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9.06%,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超过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是公司云产品业务增长较大,部分云产品业务合同在交付后在临近报告期末交付货款尚未到期且金额较大,因此在报告期末形成了较大的应收账款,然而,由于云产品业务的账期较短,期后不久均即能正常收回应收账款,详见本回复“三、关于应收账款”的相关说明。

  (三)补充说明近三年来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境外销售与境内分别对应的主要产品、主要客户及其收入确认方式、成本构成情况、境外收入前十大地区销售产品及规模,并说明报告期内境内外收入规模是否同比出现较大变化,若存在,结合前述因素说明发生变化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1、公司近三年来境内外销售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销售收入确认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近三年来境内外销售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近三年来境外收入前十大地区销售产品及规模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45,225.99万元,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营业收入占比17.22%,云产品业务营业收入占比82.17%。其中境内销售收入222,566.18万元,占比90.76%,境外销售收入22,659.80万元,占比9.24%。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境内销售收入占比89.87%,境外销售收入占比8.81%。由此可见,影响公司境内外收入占比的主要是公司云产品业务占比,因云产品业务均为境内业务,人工智能行业的高速发展推动了公司云产品业务的快速增长,提高了公司境内业务收入的占比。除此以外,公司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业务近些年来由于印度、东南亚市场的持续放量,境外收入的占比有所提高,总体而言,公司报告期内的境内外收入占比与2024年同期相比未出现重大变化。

  二、关于云产品业务

  根据半年报,公司的云产品业务包括与物联网大数据相关的云平台(物联网运管服平台、管道云)、云基础设施(存算软硬件产品等)及公司正在推进的算力云服务业务。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显示,公司拟向多家供应商采购服务器,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40亿元。采购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筹集的资金。公司采购服务器主要用于向客户提供算力云服务业务。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34,274.70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13.55%,较上年期末增长38.39%,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的存算服务器等货款截至期末尚未收到货物所致。

  请公司:

  (一)补充说明公司当前云产品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包括2024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内容、销售规模及占比、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合作模式、定价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云产品业务的毛利率、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主要成本驱动因素、产品价格变动趋势、收入确认政策、采用净额法或者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具体情况及依据等;

  公司回复:

  1、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云产品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2、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

  公司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云基础设施业务成本,营业成本主要包括服务器成本、配件、运输费、技术服务费等,公司营业成本的归集过程如下:

  

  3、营业成本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主要成本驱动因素、产品价格变动趋势

  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云基础设施业务成本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云基础设施主要的成本驱动因素为服务器价格。公司在服务器采购后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购置相关配件,对其进行升级,在实施过程中,还提供集群方案设计、上架、组网、调试、技术支持等服务。

  随着上游服务器不断更新迭代,新型服务器性价比更高,下游客户更倾向于采购新型服务器,再叠加市场供给侧的影响,同型号服务器随着上市时间价格呈现下降趋势。

  3、收入确认政策、采用净额法或者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具体情况及依据

  通过梳理公司的云基础设施业务的不同模式,并比对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业务符合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中,“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的情形,故做出以下不同模式下关于收入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的判断,判断路径图如下:

  

  上图所列不同业务模式中关于收入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的依据,结合准则规定,公司区分如下情况:

  模式一:公司从自建境外供应链采购并销售的服务器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理由如下: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1)服务器供应链条由公司所掌控和维护。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风险隔离措施,供应链各环节之间无法通过相互联系来获取对方的供应渠道或销售渠道。

  2)公司自上游供应链采购服务器后,可以自主决定向不同客户进行销售。

  3)所采购的服务器的交付客户主要在公司仓库或其他指定地点进行,由公司配合客户完成产品的验收过程。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1)服务器供应链条由公司所掌控和维护。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风险隔离措施,供应链各环节之间无法通过相互联系来获取对方的供应渠道或销售渠道。

  2)根据与上游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均为预付款采购,公司需垫付资金,而与下游客户的合同约定为部分预收款或现款现货,公司实质承担了存货滞销风险、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公司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销售、采购合同,过程独立,不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货物来源及价格等现象/相关风险和责任承担相对独立。公司对上游终端供应商的采购价格由公司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并采购,公司与下游客户独立签订销售合同,对下游客户销售价格由公司与客户自主协商确定,非收取固定比率或金额费用。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1)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公司为部分客户提供服务器的配置定制(涉及产品升级,如服务器内部电子部件的改配,以及外部通信传输部件的搭配)和上机安装服务,向部分客户销售基于不同类型存算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集成化方案。

  2)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关于产品质量与售后维护责任,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售后维护责任,均由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从境外采购服务器所需的特定供应体系(采购渠道、运输途径、款项支付等)由公司建立并掌控,该供应体系实质上“隔离”了境外服务器供应商和公司下游客户,致使公司在全部交易环节上具备了“主责人”的显著特征。因此,公司自境外供应链采购并销售的服务器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

  模式二:公司从境内同行采购并销售服务器的业务,如果签订采购合同在先,签订销售合同在后,公司向供应商付款早于客户向公司付款,则采用总额法核算,理由如下: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1)公司自国内同行采购服务器后,可以自主决定对不同客户进行销售。

  2)所采购的服务器在交付客户过程中,为在公司仓库或其他指定地点,由公司接待客户,配合客户完成产品的验收过程。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1)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先签订采购合同,而与下游客户的合同签订在后,在此过程中,产品是否能销售未定,客户未定,价格未定,公司实质承担了存货滞销风险、存货减值风险。

  2)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约定的采购付款条款,基本上为预付款或款到发货,公司需先支付货款给上游供应商,承担了资金成本,和因为垫资带来的应收账款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1)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公司为部分客户提供服务器的配置定制和上机安装服务,向部分客户销售基于不同类型存算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集成化方案。

  2)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关于产品质量与售后维护责任,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售后维护责任,均由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在此模式下,公司基于自身商业判断先行购入服务器,购置完成后,公司再自主决定以何等价格向不特定的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具备明显的“买断后自负盈亏”特征。因此,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

  综上,公司在上述两种交易模式中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承担了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该商品的存货风险,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取得了商品的控制权,承担的是主要责任人角色,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除此两种模式外,在其他交易模式中,如销售订单早于采购订单的,属于订单驱动型业务,公司已锁定客户与销售价格,未承担转让商品之前的存货风险,价格变动带来的存货减值风险;如虽然采购订单早于销售订单,但是客户付款时间早于公司对供应商付款时间的,公司未承担因垫资带来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在此过程中,公司更偏代理人角色,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基于上述依据,公司2024年度对于云基础设施业务采用总额法、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具体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补充说明截至目前该采购合同的履行进展,并结合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公司拟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为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在资金、人力、技术、资质、客户拓展等方面的筹备情况,是否已存在意向客户,并结合前述因素说明拟采购服务器规模的合理性与匹配性;

  公司回复:

  1、公司拟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需要抓住人工智能时代机遇,紧跟行业科技趋势和政府鼓励方向,积极推动AI与物联网业务的融合。

  近年来,人工智能产业在快速发展,大模型训练热潮到来,海外ChatGPT、Midjourney、Sora等相继问世,中国也在积极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涌现出Qwen、豆包、DeepSeek等优秀模型。为支撑大模型训练、推理和迭代,政府和科技巨头都在积极建设智算中心、数据中心,对高性能存算服务器、软件和网络通信设备的需求大幅增加。最新数据显示,海外科技巨头在云基础设施上持续投入重金,不断上修资本开支,以数千亿美金投入云侧AI。中国政府规划建设八大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和十大国家数据集群,中国科技巨头也积极投入重金搭建算力基础设施,强化计算能力,为发展通用大模型、垂直行业模型、智能体、机器人等筑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由于算力需求激增、需求方资源约束、算力供给不足、服务器性能差距等原因,算力云服务市场应运而生,通过租赁方式,算力供给方能获得稳定的财务回报,而算力需求方能按需获得高性能算力资源。

  近年来,中国近年来相继出台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以及智算中心的持续建设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除国家层面政策外,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通过发放算力券等方式支持企业租用算力资源,加速AI赋能千行百业,因此算力云服务业务的发展拥有明确和强力的政策保障。

  算力云服务业务具备如下特点:1)持续性好,市场主流的算力云服务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租赁价格在合同期内稳定;2)盈利性较好,算力云服务业务的消纳方主要以科技巨头、垂直行业大模型厂商、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或智驾算法企业、游戏企业以及其他从事算力云服务业务的公司等为主,其对高性能算力资源的需求明确、强烈,其支付能力也较强,这使得算力云服务具备良好的财务回报;3)资本投入大,算力云服务业务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对于资金的需求较大,需要公司具备良好的资信能力及筹资能力方能为投资建设运营提供保证;4)技术壁垒较高,算力云服务业务需要基于存算服务器、软件、网络设备等设计集群方案,并需要专业的软硬件定制化升级、上机组网、调试调优、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因此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

  公司自2015年制定“云—管—端”战略发展架构以来,始终注重物联网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融合,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让公司看到了新机遇。公司在持续延伸云业务的链条,在原有物联感知云平台基础上,积极发展存算软硬件、(含存算服务器),积累相关技术,满足端侧AI的需求,而公司适时发展算力云服务业务,不仅可以扩大优质客户和生态伙伴范畴,夯实各方合作基础,还能积累云侧AI、端侧AI、边缘侧AI的技术能力和业务协同,支持中国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

  (2)公司具备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具有合理性

  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物联网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接入通信产品和服务,近年来受到公共安全事件、行业竞争及公司客户结构的影响,公司的无线通信模组业务毛利率较低,公司经营承压,公司需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和盈利点。

  在可行性方面,在财务方面,公司凭借云产品业务在2024年实现了盈利,融资渠道得到极大改善,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供应链金融公司对公司的授信大幅度增加,为公司发展算力云服务业务夯实了财务基础。此外,算力云服务业务本身具有底层资产优质、租赁现金流稳定等特点,属于融资租赁公司支持和认可的基础资产,因此,公司也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渠道获取较大的资金支持,以上为公司发展算力云服务业务提供了资金保障。在市场方面,公司自2023年以来,在发展云基础设施业务的过程中,公司建立了稳定、可靠、多元、覆盖全球的供应链渠道,公司严格履约、交付及时、服务到位,持续获得了算力云服务客户的认可,与下游科技巨头、大模型厂商、数据中心/智算中心运营商、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和垂直行业大客户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云侧AI市场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形象,也积累了数量可观且资信优良的大客户资源,为公司的算力云服务奠定了市场基础。在技术方面,公司通过大量项目实施的实践积累了存储和算力集群方案设计、软硬件定制化升级、上机组网、调试调优、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经验和能力,成为国内较为领先的可以提供云侧AI的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的供应商,建立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因此,资金保障、市场保障和技术保障的叠加,使得公司具备了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的可行性,为进一步增强业务的可持续性及延伸业务链条,更好的满足优质客户需求,公司于2025年开始探索开展算力云服务等相关业务。

  必要性方面,公司发展算力云服务业务,可以持续改善公司基本面和财务业绩,从而为公司进一步围绕“云—管—端”架构,深化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的融合,投入更多资源发展端侧AI,形成AIoT更多核心技术,抓住人工智能时代的机遇,夯实了财务基础,因此具备必要性。具体说来,人工智能时代已经来临,传统的无线通信模组、终端都需要积极与AI融合和升级,AI玩具、AI可穿戴设备都是传统物件的联网化、智能化升级,此外,物联网+AI将产生更多应用场景,包括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的应用场景,都离不开物联网+AI的支持,因此生成物联感知数据的AI硬件终端行业将是人工智能领域市场规模最大的行业,公司需要抓住端侧AI的机会。公司在发展云侧AI的基础上,也在积极布局端侧AI,发展AI模组、AI终端和AI智能体,并形成场景AI解决方案。端侧AI的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公司从云侧AI获取的财务资源、客户资源以及累计的技术,投入到端侧AI之中,才能积累更多AIOT相关核心技术,为公司物联网无线通信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算力云业务,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也是公司“云-管-端”战略发展架构持续延伸的结果,具备合理性。

  2、公司为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在资金、人力、技术、资质、客户拓展等方面的筹备情况

  公司目前通过前期的认真准备,具备了开展算力云业务的各项条件,具体如下:

  

  综上,公司目前具备了从事算力云业务的渠道、资金、客户、人才等方面储备,公司从事算力云业务是公司目前云基础设施业务的合理延伸。

  3、意向客户及拟采购服务器规模的合理性与匹配性

  公司算力云服务业务的目标客户为科技巨头、大模型厂商、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及其他垂直行业企业、其他从事算力云服务业务的公司等,这些企业需要算力云服务来进行大模型训练、推理或构建出算力资源池后再对外提供算力云服务。公司目前有意向客户,前期公司已经与意向客户进行过多轮沟通,并已向意向客户交付了样机进行测试,公司待与客户签订算力云服务合同后方再进行采购。上述业务推进时间和节奏将会受到意向客户自身的业务推进速度及上游供应链供给速度和交付相关服务速度等因素影响,公司将分期分批次全力推进上述业务的执行落地。公司需采购不超过40亿元的服务器用于算力云服务业务,能满足意向客户万卡级别集群规模需求,与公司的融资租赁筹集资金额度相匹配。

  (三)截至目前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负债规模、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公司关于大额采购服务器的具体资金安排、拟采购供应商及对供应商的筛选机制,并结合前述因素说明新增大额采购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风险;

  公司回复:

  1、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负债规模、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负债规模情况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随着公司盈利情况好转,公司自有资金稳步提升,公司经营现金流情况也得到了好转,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关于大额采购服务器的具体资金安排及拟采购供应商及对供应商的筛选机制

  (1)公司关于大额采购服务器的具体资金安排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接洽和融资。目前国内有多家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大型企业亦从事算力云服务业务,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均有成熟的融资方案,融资租赁公司是该业务的最重要的资金供给方,银行则一般通过项目贷的方式提供长期资金。公司目前在申请的融资租赁及银行项目贷情况具体如下,最终额度由融资租赁公司、银行审批为准:

  

  (2)公司拟采购的供应商及供应商的筛选机制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稳定、可靠、多元、覆盖全球的服务器供应链体系,公司选择前端供应商是基于品牌、资质、规模、价格和质量等各方面的综合衡量,通常为境外知名品牌厂商,规模实力雄厚,履约有保障,财务风险和交付风险较低,价格适中,故障率低,同时公司会优先选择与过去2年合作过的供应商开展采购合作。

  3、新增大额采购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风险

  公司为保障本次算力云服务开展所需资金,公司在2025年5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又在6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上述银行的授信和融资租赁公司的授信足以在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含云基础设施业务,下同)的情况下,充分保障算力云服务业务的正常开展。

  首先,本次算力云服务所涉的预计采购金额能通过银行授信和融资租赁所筹集资金进行保障。公司预计将融资租赁公司的授信额度定向用于提供算力云服务,服务器将成为融资租赁的底层资产,算力云服务规模也系基于客户真实需求,将具有固定期限合同予以保障,而在服务器的采购和交付环节,公司还可以灵活使用部分银行授信资金或供应链金融资金临时支付上游供应商货款、运输费、保险费等,且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所需的授信额度。银行授信款项可以用于采购服务器,鉴于交付期限较短,因此采购后可以用融资租赁资金或长期银行贷款进行置换。因此,公司不会因从事算力云服务业务而出现超额融资,亦不会出现设备闲置。

  其次,公司服务器在上机组网、调试调优并经客户确认后即能形成收入,公司在收到客户支付的算力云服务费用后,即可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相应的本金利息,该业务在项目存续期间主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资金流环节能相互匹配,即公司就此业务产生的现金支出(融资本息)和现金收入(向客户收取的算力服务费)在时间、金额等方面基本匹配,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带来额外的现金流压力,不会造成公司现有业务出现资金周转风险。

  再次,公司在2024年、2025年上半年均实现了盈利,由于公司基本面情况良好,公司预计从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获取的授信额度将会持续存在,短期内暂不存在融资方突发性停贷、抽贷或要求提前还款付息的情况。公司在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前的盈利能力、周转能力也说明了公司现有业务能自负盈亏,现金流能正常周转。

  最后,本次公司提供算力云服务的意向客户企业规模大、资信实力强,市场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公司也将严格执行合同程序和风控程序,在与客户签署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以及在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后,方才会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在业务开展期间,公司还将密切关注客户的资信变化情况以及融资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格控制合同的相关风险。

  如果因极端事件出现资金周转风险,公司将会通过留足安全现金、充分预留银行授信额度提高信贷弹性、加强催收缩短传统业务的回款周期、延长付款周期等方式予以应对。

  综上,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该采购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时披露算力云服务业务开展及服务器采购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补充说明预付款项的主要情况,包括前五大预付对象的名称及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及金额、预付时间、结算模式、结算及交付进展、是否是新增供应商、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截至目前预付款项涉及存算服务器的到货情况,并结合预付对象的资信情况及结算安排,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公司回复:

  1、公司报告期末的前五大预付对象的相关情况如下:

  

  上述供应商均为公司一直合作的供应商,彼此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2、5为公司无线通信模组芯片的供应商,与公司有多年的合作关系,按照芯片厂商的返利政策,公司因采购芯片从芯片厂商获取的返利款可以直接作为公司的预付款冲抵后续采购款。供应商1、3、4为近年来公司开展云产品业务的供应商,截至目前采购货物已经交付,且公司已经已对外销售,不存在减值风险。

  三、关于应收账款

  (下转C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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