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7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第1项议案、第2.01、2.02项子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5年11月6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董治鹏;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5-047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9:3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7名(其中,张明贵、姚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暨调整治理结构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暨调整治理结构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新增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最新监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修订和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相关的31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中,第1、2、7、8、10、11、12、14、15、16、25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31项公司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5-04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暨调整
治理结构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暨调整治理结构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调整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内容主要修订如下:
1、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4、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
5、新增“独立董事”章节;
6、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7、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至1%;
8、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情况,详见《<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公司章程》配套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根据监管及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同步对作为章程附件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配套修订。
二、治理结构调整情况
(一)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1、公司拟将“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其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相关职权,并在其下设ESG管理与执行委员会,负责ESG具体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执行。
2、结合前述调整,配套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根据监管及法规要求,公司拟扩充优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履行监督职能。
2、结合前述调整,配套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不再设置监事会
根据监管及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在本议案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各项治理制度中尚存的涉及公司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办理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情况为准。
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五、附件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下转D3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