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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45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0月21日收到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山纸业股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能源集团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 年10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 92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240,826,747股)的0.89%。

  在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前,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0,338, 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3%。在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后,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 409, 5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4%。

  因能源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构成一致行动人,在能源集团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前,四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7,281,206股,持股比例合计为28.89%。能源集团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后,前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351,806股,持股比例为28.00%。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 1% 的整数倍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注:能源集团实施上述减持操作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351,806股,持股比例为27.9964%。(上述28.00%系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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