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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下转D10版)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晋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张晋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晋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45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公司综合楼5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惠云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46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则中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下转D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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