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9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0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 年 10 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427,56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86 元/股,最低价为 10.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9,544,876.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 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6
转债代码:110093 转债简称:神马转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马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五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神马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11元/股的130%(即10.55元/股),若在未来连续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仍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0.55元/股),将触发“神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本次是否赎回“神马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7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00,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神马转债”,债券代码“11009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及转股价格
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发行的“神马转债”的转股期限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9年3月1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38元/股,经历次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8.11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神马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神马股份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神马股份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五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神马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11元/股的130%(即10.55元/股),若在未来连续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仍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0.55元/股),将触发“神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神马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本次是否赎回“神马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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